赣州市南康区朱坊乡人民政府2023年
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赣州市南康区朱坊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赣州市南康区朱坊乡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赣州市南康区朱坊乡人民政府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赣州市南康区朱坊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赣州市南康区朱坊乡人民政府是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的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 :
(一)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完成各项任务。
(二) 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街道工业,以及与居民密切相关的第三产业,指导街道经济组织发展经济,拓宽经济活动的领域,为经济组织提供服务,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管理街道经济。把街道建设成为经济繁荣、文化发达、道德高尚、社会安定、生活方便、环境优美的社会主义新城区。
(三) 负责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工作,依照有关规定管理外来流动人员。
(四) 开展社区服务、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社区优抚、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婚姻登记工作,兴办社会福利及残疾人福利事业,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工作。
(五) 按照职责范围做好城市建设管理监察、计划生育、爱国卫生、初级卫生保健、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环境保护、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
(六)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救灾工作。
(七) 维护老年人、妇女、青少年、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
(八) 向市、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等事项。
(九) 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赣州市南康区朱坊乡人民政府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赣州市南康区朱坊乡人民政府。
编制人数小计69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28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41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58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58人,行政在职人数24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34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23人,退职人员0人,遗属人数4人。
第二部分 赣州市南康区朱坊乡人民政府2023年
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赣州市南康区朱坊乡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赣州市南康区朱坊乡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11747.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265.33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206.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3.27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540.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88.6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赣州市南康区朱坊乡人民政府支出预算总额为11747.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265.33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88.6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5.0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9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5.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6万元,资本性支出10万元。项目支出11058.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330.5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1.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7.14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4.9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6.65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6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0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9.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73万元;农林水支出488.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4.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9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7.1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5.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7万元;资本性支出1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赣州市南康区朱坊乡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206.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3.27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4.98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9.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488.78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88.6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5.2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9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6.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6万元,资本性支出10万元。项目支出517.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8.0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1.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7.14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赣州市南康区朱坊乡人民政府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赣州市南康区朱坊乡人民政府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185.61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3.32万元,下降1.76%。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0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 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2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1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无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1.部门整体项目
(1)项目概述:南康区朱坊乡人民政府负有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接受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依法履行本区域的服务和管理职能,依据以上职能设立部门整体项目。
(2)立项依据:康办字﹝2019﹞105号
(3)实施主体:南康区朱坊乡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康办字﹝2019﹞105号
(5)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预算总收入共计11747.32万元,其中上级财政拨款1206.54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下表)
年度绩效指标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目标值 |
历史目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村(社区) |
16个 |
16个 |
质量指标 |
质量 |
提高 |
提高 |
|
时效指标 |
时效 |
1年 |
1年 |
|
成本指标 |
成本 |
11747.32万元 |
11747.32万元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有效提高 |
有效提高 |
|
生态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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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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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5% |
>=95% |
2.农村综合改革项目
(1)项目概述:激发村(社区)干部干事创业热情,推进村(社区)干部“动力、能力、活力”提升。
(2)立项依据:康办字[2022]42号
(3)实施主体:赣州市南康区朱坊乡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康办字[2022]42号
(5)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预算总收入共计367.14万元,其中上级财政拨款367.14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成本 |
367.14万元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村(社区) |
16个 |
质量指标 |
质量 |
提高 |
|
时效指标 |
时效 |
1年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提高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5% |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赣州市南康区朱坊乡人民政府"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8.2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事项。
公务接待17.25万元,比上年减少12.7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
公务用车运行11万元,比上年减少5.3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车出行。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