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的公告
1.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得违规停放在防火分隔不到位的室内区域。
2、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或违反消防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的,一律由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法暂扣。
3.对因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违规给电动自行车充电,导致发生亡人或有影响火灾事故救援的,一律依法移交公安部门调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朱坊乡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7日
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的公告
1.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得违规停放在防火分隔不到位的室内区域。
2、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或违反消防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的,一律由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法暂扣。
3.对因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违规给电动自行车充电,导致发生亡人或有影响火灾事故救援的,一律依法移交公安部门调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朱坊乡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