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责及要求
二、报名条件
4.试用期一个月,考核通过后能稳定工作一年以上;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太窝户籍人员
三、岗位待遇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2500元/月,试用期满后3000元左右(含五险一金),享受工会会员待遇,乡政府统一安排食宿。
四、报名办法和考核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试用和正式聘用等环节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10月15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太窝乡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公室;
3.联系方式:18279785976(梁)、18979768244(曾)
4.报名时需带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证等有效证件,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3)退役军人需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真实、准确信息。提供虚假信息报名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并进行资格审查。一旦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者或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资格。
(三)面试。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者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面试后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若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六)聘用。政审、体检合格后、从面试人员中择优录取,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