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春节即将来临,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根据江西省应急防控指挥部第20、21号令精神和“两个尽量、两个严禁、两个一律”要求,为切实维护广大市民的生命健康安全,现将春节前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非必需,不外出。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和老师学生必须留在南康过春节,欢迎外地在康创业务工人员留在南康过春节。确需外出的,要严格执行审批、报备制度。
二、来南康,须报备。为减少流动过程中的感染风险,建议南康在外乡亲及务工人员尽量留在当地过春节。如确需从北京、黑龙江、河北、辽宁等疫情高中风险地区来(返)康的,需携带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前3天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境外来(返)康人员在第一入境点解除隔离抵康后,要继续先集中隔离观察7天,再居家医学观察7天。
三、严进口,少海淘。严格管控进口冷链食品,对无法达到“三专”(专用通道、专柜储存、专柜销售)和疫情防控要求的经营单位,一律不得从事经营、销售进口冷链食品。尽量减少海淘,接收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快递包裹时,应做好物品消毒、个人防护。
四、戴口罩,少集会。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随身携带口罩,养成在公共场所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使用公勺、公筷,停止各类酒席、宴会,不参加团拜、宴请、聚会及各种大型迎神和宗祠姓氏等活动。确要举办的,要严格落实防控主体责任,严控人数和规模,家庭私人聚会聚餐尽量控制在10人以下。
五、有症状,早就医。如出现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时,要佩戴口罩及时前往区一医院、区中医院或区二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如实向医务人员告知外出旅居史及人员接触情况,就诊途中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有隐瞒,请举报。对境外、高中风险地区来(返)康人员未报备、不落实管控要求、刻意隐瞒相关行为的,或非法入境、走私进口冷链食品的人员,请主动监督举报,一经查实,奖励人民币1000元,举报电话:0797--6611362。
疫情防控没有局外人,更没有旁观者。让我们共同携手,保护自己,关爱家人,共筑防控堡垒,共度新春佳节。
感谢您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祝您及家人新年快乐、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赣州市南康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