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中征缴时间
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为集中征缴期,原则上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缴费工作,以便城乡居民及时享受医保待遇。
二.参保对象
具有南康区户籍或居住证(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的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
三.征缴标准
(一)为支持巩固提高居民医保待遇水平,2022年继续提高居民医保筹资标准,达到900元/人。其中,财政补助标准580元/人,个人缴费标准320元/人。(二)中断参保缴费人员:续保时一次性补缴2017年至2021年中未缴年度以及2022年应缴费用( 2017年度个人缴费180元、2018年度个人缴费220元、2019年度个人缴费250元、2020年度个人缴费280元、2021年度个人缴费280元、2022年度度个人缴费320元)。
四。待遇享受
(一)在集中征缴期内缴费:属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缴费的,享受医保待遇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属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缴费的,享受医保待遇自缴费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二)在集中征缴期外缴费:享受医保待遇自缴费之日起90日以后至2022年12月31日;
(三)资助参保对象、职工医保中断缴费3个月以内、流动人口子女、军人退役、大学生毕业返乡、人员新迁入、出国人员回国、服刑人员期满释放、宗教教职人员等特殊情形(以下简称“特殊情形人员”)不受征缴期限制,享受医保待遇自缴费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四)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视同参加居民医保,需凭出生证明和户口簿等材料在出生后6个月之内(含6个月)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在出生后6个月之后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自缴费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五)中断参保缴费人员在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自理。
五。常用缴费方式
2021年正常缴费人员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缴费:
1.税务渠道。通过“江西省税务局”微信公众号、江西省电子税务局(PC端、APP)网上缴费,或到区市民服务中心二楼税务征收窗口,通过微信二维码、自助办税终端或缴费窗口缴费或扫描下面二维码。
2.银行渠道。持身份证到商业银行柜面查询,选择现金、社保卡、银联卡或使用银行APP、微信、支付宝等方式缴费。目前全区开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功能的商业银行有: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农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赣州银行、九江银行。
3.其他渠道。通过乡便民服务中心窗口缴费,或到村委会指定经办人处代处代缴。
2021年未正常缴费人员(包括中断、欠费人员、七类人员)和新参保的城乡居民,需参保人到赣州医保微信公众号或微信扫描下面二维码或到户籍地乡镇医保所进行参保登记,登记成功后2-3个工作日再选择上述任何一种方式缴费。
三.征缴标准
三.征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