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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南康区太窝乡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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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南康区太窝乡人民政府

太窝乡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太窝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太窝乡人民政府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赣州市南康区太窝乡人民政府是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的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完成各项任务

(二) 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街道工业,以及与居民密切相关的第三产业,指导街道经济组织发展经济,拓宽经济活动的领域,为经济组织提供服务,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管理乡镇经济。把街道建设成为经济繁荣、文化发达、道德高尚、社会安定、生活方便、环境优美的社会主义新城区。

(三) 负责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工作,依照有关规定管理外来流动人员。

(四) 开展社区服务、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社区优抚、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婚姻登记工作,兴办社会福利及残疾人福利事业,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工作。

(五) 按照职责范围做好城市建设管理监察、计划生育、爱国卫生、初级卫生保健、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环境保护、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

(六)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救灾工作。

(七) 维护老年人、妇女、青少年、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

(八) 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的工作,促进居民委员会的依法建设和发挥"三自"(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作用。

(九) 向市、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等事项。

(十) 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办事处本级和0个所属预算单位

本部门2021年年末编制人数 36人,其中行政编制 19 人,事业编制 17人;年末实有人数36人,其中在职人员36人。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1156.4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66.03万元,较2020年减少565.31万元,减少67.99%;本年收入合计890.39万元,较2020年减少1020.59万元,下降53.41 %,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890.39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总计1156.4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156.42万元,较2020年减少1319.87万元,下降53.3%,主要原因是:土地开发支出大幅度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0年减少266.0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内安排支出。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156.42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56.42万元,决算数为1156.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20.06万元,决算数为820.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内安排支出。

(二)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内安排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8.47万元,决算数为68.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内安排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18万元,决算数为 19.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内安排支出。

(五) 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0.06万元,决算数为170.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内安排支出。

(六)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8.65万元,决算数为78.6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内安排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17.29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761.13万元,较2020年增加270.07万元,增长54.99 %,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2021年将基础绩效和考核绩效列入工资福利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72.75万元,较2020年减少54.54万元,下降19.99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各方面压减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49万元,较2020年减少6.47万元,减少47.96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各方面压减支出。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20年减少40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无资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2.34万元,决算数为42.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40.02万元,减少48.59%,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4.07万元,决算数为  34.0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03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各方面压减公务接待支出。全年国内公务接待290批,累计接待356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2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40万元,减少100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百分百完成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内安排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27万元,决算数为8.2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1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各方面压减公务用车运行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2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在预算安排内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8.2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4.54万元,降低30.23 %,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当此表数据为空时,即本单位无相关资产。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赣州市南康区太窝乡人民政府组织对傲塘村新装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支出18.19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组织对傲塘村新装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项目开展了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保障了傲塘村相关村民的交通安全,为乡村振兴,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产生了深远的社会影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太窝乡人民政府傲塘村新装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项目部门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太窝乡2021年傲塘村新装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项目,扶贫资金18.19万元,新建交通护栏650米,减速带16条,交通指示牌12组,新建标识带1处,保证群众654户2412人安全出行等。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1年太窝乡傲塘村新装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项目计划投资额为18.19万元,实际到位资金为18.19万元,实际支出18.1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的100%。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该项目实际支出18.19万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预期目标已完成,我乡严格按照区文件要求的规定,根据项目的施工进度拨付工程款,且需要相关村干部、挂点领导、监理、分管领导、财政所签字才能支付,资金由乡财政所拨付,按规定使用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存在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我乡成立了以由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以加强对扶贫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实行主要领导负责,落实主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的运行机制,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责任人。

扶贫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档案管理等事项必须按照区委办、《关于进一步简化政府性投资脱贫攻坚项目招投标程序和提高资金拨付效率的通知》(康府办字〔2017〕89号)及《赣州市南康区脱贫攻坚工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施方案》康府办字〔2018〕26号有关规定进行招标投标。

项目实施:⑴区级文件下达后在5个工作日内,乡村两级对项目计划安排情况进行公示;⑵发出公告;⑶聘请有资质的公司对项目进行预算预审及设计图纸;⑷在项目实施前不少于10天进行公示;⑸施工单位报名;⑹进行招标,由乡党政联席会或党委扩大会讨论研究确定发包结果并公示;⑺聘请专业的监理工程公司分片全程监督;⑻签合同;⑼项目进场施工;⑽各村及乡分管人员、监理跟进施工进度及处理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对不需要要求的立即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到位;⑾项目完工后由乡分管人员、村干部及第三方人员进行验收且签字确认;⑿验收合格后对项目进行管护移交;⒀项目竣工后再进行公告;(14)乡、村两级对项目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乡已按时、保质完成了该项目的建设、并及时拨付所有项目的工程款,新建交通护栏650米,减速带16条,交通指示牌12组,新建标识带1处,保证群众654户2412人安全出行等。

(二)项目效益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的经济性分析

  我乡傲塘村新装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项目预算资金18.19万元,实际支出18.19万元。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我乡及时与施工方进行工程款的拨付,按项目工程进度拨付项目公司工程款,实施进度按工作计划进行,高质量完成各项目。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2021年11月底,我乡已完成傲塘村新装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项目预期目标,有效地完成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的任务。

4.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

项目的实施,保障了傲塘村相关村民的交通安全,为乡村振兴,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产生了深远的社会影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项目效益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1.根据扶贫绩效评定指标对各项目量化评价,自评指标得分99分。

2.通过对全部项目实施和整体社会效益及满意度等各项指标调查,基本情况是群众对项目实施满意度达95%,项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明显,达到了预期效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三公”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必需予以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