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区唐江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康区唐江镇人民政府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康区唐江镇人民政府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赣州市南康区唐江镇人民政府是主管唐江镇全面工作的区政府(区委)下设政府机构,主要职责是: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乡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全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打造魅力新唐江。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1 个,包括:镇政府本级。本部门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149人,其中在职人员 119 人,离休人员 1 人,退休人员 0 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 29 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 59 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 8975.7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 0万元,较2020年增加 0 万元,增长0 %;本年收入合计 8975.76万元,较2020年增加596.14万元,增长7.11 %,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 8975.76万元,占 10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 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总计 8975.7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8975.76万元,较2020年增加596.14万元,增长7.11%,主要原因是:征地拆迁、示范镇建设等项目资金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资金已安排使用。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3382.5万元,占37.68 %;项目支出5593.26万元,占62.32 %;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占 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8975.76 万元,决算数为 8975.7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40.66万元,决算数为1840.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原因是:预决算相符。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9.63万元,决算数为209.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预决算相符。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9.67万元,决算数为89.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预决算相符。 (四)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199.9万元,决算数为319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预决算相符。
(五)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53.11万元,决算数为753.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主要原因是:预决算相符。
(六)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82.79万元,决算数2882.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主要原因是:预决算相符。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2922.27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197.61万元,较2020年增加152.97 万元,增长14.64%,主要原因是:基础绩效及奖励性绩效列入基本支出,当年发放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831.43万元,较2020年增加279.8 万元,增长50.72%,主要原因是:示范镇建设等支出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893.23万元,较2020年增加207.65万元,增长30.29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20年减少59.6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未安排此项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3.1万元,决算数为68.52万元,完成预算的 93.73 %,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30.6万元,下降30.87%,其中:本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0次,主要为: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0.5万元,决算数为 59.51 万元,完成预算的98.36 %,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 0.07 万元,下降0.1%,主要原因是:严控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预算安排内严控公务接待支出。全年国内公务接待 602 批,累计接待 6135 人次,其中外事接待 0批,累计接待 0人次,主要为:按预算执行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30.54 万元,下降 %,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6 万元,决算数为 9万元,完成预算的71.43 %,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0.1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了公务用车运行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了公务用车运行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 2 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1.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1.14万元,增长36.24%,主要原因是:人员和运转增加,开支变大。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2.53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 %,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圩镇秩序、治安巡逻用摩托车。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26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081.89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 19.34 %。其中对唐江镇白石村村集体产业公路硬化工程项目开展全面绩效自评,涉及资金 134.98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唐江镇白石村村集体产业公路硬化工程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绩效自评得分为 98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134.98万元,执行数为 134.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主要产出和效果:新建道路2491.7米,受益人口2053人,贫困地区居民出行时间平均缩短0.5小时,生活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
其他情况见《项目绩效自评表》。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唐江镇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绩效 自评总结报告
一、项目概况
唐江镇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共26个,主管单位为区交通运输局的为12个,共计扶贫资金386.96312万元。
农村基础设施:⑴唐江镇庄稼村庄上组路段道路修复,扶贫资金5.862588万元,挡土墙:长度30米,底基宽度1米,高度3米;⑵唐江镇坳里村主干道新屋路段道路修复,扶贫资金87.583532万元,挡土墙:长约50米,墙厚度约2.2米),高度约8米,回填砂砾684立米,维修路面133平方;⑶唐江镇白石村村集体产业公路硬化工程,扶贫资金134.98万元,村集体产业公路硬化工程,长2600米,宽3.5米,厚0.18米;⑷唐江镇白石村水库上坝公路塌方修复,扶贫资金61.8万元,修复水库上坝公路塌方,长:180米 宽:1米 高:4米;(5)唐江镇白石村上沙孜前至坳子上路段路肩塌方修复,扶贫资金4.498万元,修复上沙孜前至坳子上路段路肩塌方,长:20米 宽:1米 高:3米;(6)唐江镇白石村塘下至拦龙塘路段路肩塌方修复,扶贫资金3.625万元,修复塘下至拦龙塘路段路肩塌方,长:20米 宽:0.74米 高:2.5米。(7)唐江镇白石村上古仚路段路面塌方修复工程,扶贫资金2万元,修复上古仚路段路面塌方,约80平方米。(8)唐江镇白石村至流源村道路硬化工程,扶贫资金15.5746万元,白石村至流源村道路硬化长300米,宽3.5米,厚0.18米。(9)唐江镇店前村新型农业产业示范点循环路硬化工程,扶贫资金15.6164万元,乡村治理和产业发展建设项目,水泥硬化300米×3.5米×0.15米道路,扶持休闲农业发展。(10)唐江镇竹下村村委门口水沟硬化工程,扶贫资金27.283万元,对村委会门口的水沟进行清理并硬化长约600米,宽0.8米,高0.8米。(11)唐江镇竹下村小学道路安全护栏,扶贫资金15万元,竹下村街上、沙塘、排上、竹下小学安装护栏约600米。(12)唐江镇竹下村新店段老唐隆路道路工程,扶贫资金13.14万元,长450米,宽3.5米,厚0.18米路面硬化(新店段老唐隆路)。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农村基础设施:⑴唐江镇庄稼村庄上组路段道路修复,项目计划投资额为5.862588万元,实际到位资金为5.862588万元,实际支出5.86258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的100%;⑵唐江镇坳里村主干道新屋路段道路修复,项目计划投资额为87.583532万元,实际到位资金为87.583532万元,实际支出87.58353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的100%;⑶唐江镇白石村村集体产业公路硬化工程,项目计划投资额为134.98万元,实际到位资金为134.98万元,实际支出134.9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的100%;;⑷唐江镇白石村水库上坝公路塌方修复,项目计划投资额为61.8万元,实际到位资金为61.8万元,实际支出61.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的100%;(5)唐江镇白石村上沙孜前至坳子上路段路肩塌方修复,项目计划投资额为4.498万元,实际到位资金为4.498万元,实际支出4.49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的100%;(6)唐江镇白石村塘下至拦龙塘路段路肩塌方修复,项目计划投资额为3.625万元,实际到位资金为3.625万元,实际支出3.62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的100%;(7)唐江镇白石村上古仚路段路面塌方修复工程,项目计划投资额为2万元,实际到位资金为2万元,实际支出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的100%;(8)唐江镇白石村至流源村道路硬化工程,项目计划投资额为15.5746万元,实际到位资金为15.5746万元,实际支出15.574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的100%;(9)唐江镇店前村新型农业产业示范点循环路硬化工程,乡项目计划投资额为15.6164万元,实际到位资金为15.6164万元,实际支出15.616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的100%;(10)唐江镇竹下村村委门口水沟硬化工程,项目计划投资额为27.283万元,实际到位资金为27.283万元,实际支出27.28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的100%;(11)唐江镇竹下村小学道路安全护栏,项目计划投资额为15万元,实际到位资金为15万元,实际支出1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的100%;(12)唐江镇竹下村新店段老唐隆路道路工程,扶贫资金13.14万元,项目计划投资额为13.14万元,实际到位资金为13.14万元,实际支出13.1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的100%。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2021年唐江镇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实际支出386.96312万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预期目标已完成,我镇严格按照区文件要求的规定,根据项目的施工进度拨付工程款,且需要相关村干部、挂点领导、监理、分管领导、镇财经办签字才能支付,资金由镇财经办拨付,按规定使用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存在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我镇由项目办组织实施,加强对扶贫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实行主要领导负责,落实主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的运行机制,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责任人。
扶贫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档案管理等事项必须按照区委办、《关于进一步简化政府性投资脱贫攻坚项目招投标程序和提高资金拨付效率的通知》(康府办字〔2017〕89号)及《赣州市南康区脱贫攻坚工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施方案》康府办字〔2018〕26号有关规定进行招标投标。
项目实施:⑴区级文件下达后在5个工作日内,乡村两级对项目计划安排情况进行公示;⑵发出公告;⑶聘请有资质的公司对项目进行预算预审及设计图纸;⑷在项目实施前不少于10天进行公示;⑸施工单位报名;⑹进行招标,由镇党政联席会或党委扩大会讨论研究确定发包结果并公示;⑺聘请专业的监理工程公司分片全程监督;⑻签合同;⑼项目进场施工;⑽各村及分管人员、监理跟进施工进度及处理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对不符合要求的立即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到位;⑾项目完工后由镇项目办、村干部及第三方人员进行验收且签字确认;⑿验收合格后对项目进行管护移交;⒀项目竣工后再进行公告;(14)镇、村两级对项目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镇已按时、保质完成了该项目的建设、并及时拨付所有项目的工程款,配套基础设施项目:⑴唐江镇庄稼村庄上组路段道路修复,挡土墙:长度30米,宽约1.38米,高度2.18米;⑵唐江镇坳里村主干道新屋路段道路修复,新建挡墙共计97米,采用分段式浇筑米底层55.5米,宽约2.25米,上层41.5米,宽约1.5米;⑶唐江镇白石村村集体产业公路硬化工程,村集体产业公路硬化工程,长2491.7米,宽3.5米,厚0.18米。⑷唐江镇白石村水库上坝公路塌方修复,修复水库上坝公路塌方,长:129.2米,宽约1米,高:2.5米。(5)唐江镇白石村上沙孜前至坳子上路段路肩塌方修复,新建挡墙长约19.4米,宽约0.7米,高约0.9米。(6)唐江镇白石村塘下至拦龙塘路段路肩塌方修复,修复塘下至拦龙塘路段路肩塌方,长7.4米,宽:0.74米高:2.5米。(7)唐江镇白石村上古仚路段路面塌方修复工程,修复上古仚路段路面塌方,约76.84平方米。(8)唐江镇白石村至流源村道路硬化工程,白石村至流源村道路硬化长339米,宽3.5米,厚0.18米。(9)唐江镇店前村新型农业产业示范点循环路硬化工程,新建挡墙20.2米,宽约0.5米,高约2.3米,新建路面长约149.2米。(10)唐江镇竹下村村委门口水沟硬化工程,对村委会门口的水沟进行清理并硬化长约638.74米,宽0.8米,高0.8米。(11)唐江镇竹下村小学道路安全护栏,竹下村街上、沙塘、排上、竹下小学安装护栏600米。(12)唐江镇竹下村新店段老唐隆路道路工程,道路硬化面积1113.52平方米。
(二)项目效益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的经济性分析
配套基础设施项目:⑴唐江镇庄稼村庄上组路段道路修复项目预算资金5.862588万元,实际支出5.862588万元;⑵唐江镇坳里村主干道新屋路段道路修复项目预算资金87.583532万元,实际支出87.583532万元;⑶唐江镇白石村村集体产业公路硬化工程项目预算资金134.98万元,实际支出134.98万元;⑷唐江镇白石村水库上坝公路塌方修复项目预算资金61.8万元,实际支出61.8万元;(5)唐江镇白石村上沙孜前至坳子上路段路肩塌方修复项目预算资金4.498万元,实际支出4.498万元;(6)唐江镇白石村塘下至拦龙塘路段路肩塌方修复项目预算资金3.625万元,实际支出3.625万元。(7)唐江镇白石村上古仚路段路面塌方修复工程项目预算资金2万元,实际支出2万元。(8)唐江镇白石村至流源村道路硬化工程项目预算资金15.5746万元,实际支出15.5746万元。(9)唐江镇店前村新型农业产业示范点循环路硬化工程项目预算资金15.6164万元,实际支出15.6164万元。(10)唐江镇竹下村村委门口水沟硬化工程项目预算资金27.283万元,实际支出27.283万元。(11)唐江镇竹下村小学道路安全护栏项目预算资金15万元,实际支出15万元。(12)唐江镇竹下村新店段老唐隆路道路工程项目预算资金13.14万元,实际支出13.14万元。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我镇及时与施工方进行工程款的拨付,按项目工程进度拨付项目公司工程款,实施进度按工作计划进行,高质量完成各项目。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2021年12月处初,我镇已完成唐江镇财政涉农资金项目预期目标,有效地完成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的任务。
4.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
项目的实施,将大力解决群众灌溉难等问题,改善生产、生活环境,提高了群众收入,提升了脱贫户幸福指数和满意度,为乡村振兴,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产生了深远的社会影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项目效益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1.根据扶贫绩效评定指标对各项目量化评价,⑴唐江镇庄稼村庄上组路段道路修复项目自评指标得分100分;⑵唐江镇坳里村主干道新屋路段道路修复自评指标得分98分;⑶唐江镇白石村村集体产业公路硬化工程自评指标得分99分;⑷唐江镇白石村水库上坝公路塌方修复自评指标得分98分。(5)唐江镇白石村上沙孜前至坳子上路段路肩塌方修复自评指标得分97分。(6)唐江镇白石村塘下至拦龙塘路段路肩塌方修复自评指标得分100分。(7)唐江镇白石村上古仚路段路面塌方修复工程自评指标得分99分。(8)唐江镇白石村至流源村道路硬化工程自评指标得分99分。(9)唐江镇店前村新型农业产业示范点循环路硬化工程自评指标得分95分。(10)唐江镇竹下村村委门口水沟硬化工程自评指标得分98分。(11)唐江镇竹下村小学道路安全护栏自评指标得分100分。(12)唐江镇竹下村新店段老唐隆路道路工程自评指标得分98分。
2.通过对全部项目实施和整体社会效益及满意度等各项指标调查,基本情况是群众对项目实施满意度达92%,项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明显,达到了预期效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