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芳草绿,农耕正当时!唐江的乡亲们快来领取这份好礼
一、弃耕抛荒无任何补贴
严格执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对弃耕抛荒超过两年(含两年)的耕地,暂停该承包户抛荒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发放,待复耕复种后第二年重新纳入补贴范围。完善稻谷补贴政策,按要求落实到户,及时发放到位。
二、大力推进耕地流转
分类指导制定措施;建立台账,实行“网格化”管理;按照“三统一”推动耕地流转。
三、抛荒耕地复耕有奖补
对流转抛荒2年(含2年)以上的耕地且连片种植早、中稻面积5亩以上的经营主体给予300元/亩一次性复耕补助。
四、扩大水稻种植面积有奖补
对种植早稻10亩(含)以上的种粮大户按100斤/亩水稻配方肥、20斤/亩氯化钾给予一次性物化补助;对种植中、晚稻3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给予100斤/亩水稻配方施肥一次性物化补助。
五、购置大型农机具享双重补贴
购置大型旋耕机、收割机、插秧机、机动植保机械(含植保无人机)、稻谷烘干机等用于粮食生产的相关机械设备,在农机国补的基础上,区财政再给予20%的购机补贴。
六、鼓励发展其他粮食作物种植
鼓励农户在偏远山区,地力条件较差机械作业困难的耕地上种植玉米、红薯等粮食作物,同时利用冬闲田种植马铃薯,按112元/亩给予补助。
七、鼓励统防统治
鼓励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开展水稻统防统治无人机喷施农药,按实际服务面积免费发放部分统防统治农药并给予10元/亩补助。
八、粮食加工企业稻谷订单有补助
鼓励粮食加工企业开展稻谷订单,对符合要求的粮食加工企业开展稻谷订单的给予32元/吨补助。
九、“富硒大米”品牌认证有奖补
大力发展富硒优质大米,创建“南康富硒大米”品牌。对获得富硒大米认证的企业,区财政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十、高标准农田有奖补
对2017、2018、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内种植水稻的,按照50元/亩的标准直接补助种植户,用于土壤培肥。
十一、大力落实保险、贷款政策支持
进一步落实水稻保险和金融支持政策。由承保公司按照农业保险政策应保尽保,快速赔付,鼓励种植户直接投保,力争实现水稻保险全覆盖。
“惠农信贷通”金融贷款优先安排粮食生产经营主体。
十二、粮食价格有保障
认真落实国家稻谷补贴最低收购价政策,保持粮食收购市场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