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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坪乡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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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坪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全文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结合本乡实际,针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及涉及群众关心的利益问题的政府信息面向社会公开,完成了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共公开信息56条,其中政务动态18条,概况信息4条,公告公示3条,执法动态18条,其他信息公开涉及人员变动、部门预决算、宣传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今年来我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和平台建设情况  

我乡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好主动公开工作,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加强合法性、保密性审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四)监督保障机制  

为进一步规范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乡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措施和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期有人管、有人抓,按要求认真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内容,按时完成栏目信息更新,杜绝出现空白栏目,对已公开信息定期排查、查缺补漏,对信息公开不正确、不及时等违反公开条例的行为及时完善、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美的空调2台

14758.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

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有条不紊,稳中有进,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不够,格式、内容不够规范,公开渠道不宽,与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需进一步优化。

2022年,我乡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政策,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继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层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信息处理费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采取按件计收或按量计收方式(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一种标准,不按照两种标准重复计算)。

    (1)按件计收适用于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决定类型。申请人的一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包含多项内容的,行政机关可以按照“一事一申请”原则,以合理的最小单位拆分计算件数。收费标准为:a.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费。b.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c.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为一档,每增加一档,收费标准提高100元/件。

2)按量计收适用于申请人要求以提供纸质件、发送电子邮件、复制电子数据等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情形。相关政府信息已经主动对外公开,行政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告知申请人获取方式、途径等的,不适用按量计收。按量计收以单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单位分别计算页数(A4及以下幅面纸张的单面为1页),对同一申请人提交的多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累加计算页数。收费标准为:A.30页以下(含30页)的,不收费。B.31—100页(含100页)的部分:10元/页。C.101—200页(含200页)的部分:20元/页。D.201页以上的部分:40元/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