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3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40号)精神,推动我省信息消费快速健康增长,充分释放内需潜力,助力产业结构调整,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实施方案的通知 | 南康区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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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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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将《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3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40号)精神,推动我省信息消费快速健康增长,充分释放内需潜力,助力产业结构调整,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标,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信息基础设施改造提速升级,优化信息消费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大力培育信息消费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扩大信息消费覆盖面,加强和改进监管,完善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推动我省信息消费健康发展。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成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培育一批信息产品与服务龙头企业,信息技术深入经济社会各行业领域,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信息消费应用加速推广普及,信息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基本形成高效便捷、安全可信、公平有序的信息消费环境。信息消费规模超过3000亿元,规模以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00亿元,电子商务等网络平台的消费及服务交易额突破1万亿元,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在消费领域的带动作用显著增强,移动物联网产业产值力争突破1000亿元。信息消费试点城市建设成效明显,信息消费成为促进我省经济增长、优化经济结构、普惠社会民生的重要驱动力。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信息基础设施优化升级。
      加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进一步拓展光纤宽带和第四代移动通信(4G)网络覆盖的深度和广度,促进网间互联互通。加快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发展,推进内容分发网络(CDN)部署,提升网络流量承载与分发能力。加强第五代移动通信(5G)技术试验和产业推进,推进5G网络建设和商用进程。(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南昌市政府、鹰潭市政府)
      提高农村地区信息接入能力。积极开展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全面推进农村及偏远地区通信网络建设,将宽带网络逐步向自然村延伸,不断扩大农村地区特别是边远山区宽带网络覆盖范围。到2020年,行政村光纤通达率达到100%,20户以上自然村基本实现通宽带,农村地区信息消费支撑能力大幅提升。鼓励通信运营企业面向农村地区提供价格低廉的网络资费,推动农村地区网络降费。鼓励电子信息制造企业定制研发适合农民应用的信息终端产品,加快推进信息进村入户,提高农民信息获取能力。(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省农业厅、省工信委,各设区市政府)
      推进物联网等基础设施部署。落实《江西省移动物联网发展规划(2017-2020年)》,加大全省窄带物联网(NB-IoT)网络部署力度,在NB-IoT网络基本实现全省覆盖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增强性机器通信技术(eMTC)网络建设,逐步实现NB-IoT、eMTC和5G协同发展,持续提升和优化全省物联网整体覆盖水平。全面推进IPv6规模部署,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推进实施大数据、云计算中心建设等工程。(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省工信委,各设区市政府)
      (二)提高信息产品供给水平。
      加快消费电子发展。加快智能终端、数字视听、车载影音设备、智能硬件等消费电子发展,提高信息产品供给能力。依托南昌临空经济区、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地现有产业基础,加速通信设备整机转型发展,推动手机通信设备整机企业扩产上量,提升智能手机在通信设备整机中的比重。依托吉安和赣州产业基础,加快完善液晶显示器和显示模组、液晶电视电源驱动系统、蓝光大容光盘和中高端耳机等配套产品,重点发展中大尺寸网络智能液晶电视、网络高清视频摄像机、车载视听导航、数字音响、数字播放器及元器件配套产品。依托现有触控屏、微型摄像头、智能传感器等元器件产业基础,积极培育智能可穿戴设备、智能车载设备、智能医疗健康设备、智能服务机器人和工业级智能硬件设备等智能硬件产业创新发展。(责任单位:省工信委)
      扶持和引进一批信息产品供给企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着力引进一批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产品企业,支持现有企业转型发展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产品,不断增强全省智慧养老产品的有效供给。鼓励企业发展“互联网+”人工智能核心技术及平台开发,推动虚拟现实、增强现实产品研发及产业化,支持可穿戴设备、消费级无人机、智能服务机器人等产品创新和产业化升级。大力支持智能网联汽车设备研发与产业化,推动智能网联汽车、车联网推广示范,发展辅助驾驶系统等车联网相关设备,加快形成一批行业领军企业。(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工信委)
      开展信息产品应用示范。发展北斗导航应用及服务,推动北斗导航与移动通信、地理信息、卫星遥感、移动互联网等融合发展,支持位置信息服务(LBS)市场拓展,推进北斗导航在交通、减灾、电信、能源、金融等重点领域的示范应用。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以时空信息云平台为基础,结合现代化测绘技术和手段,推动地理信息在社会方方面面的应用。支持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推动各类应用电子产品智能化升级,在农业、交通、能源、市政、环保等领域开展新型应用示范。推进新型传感器、射频识别(RFID)、摄像头等智能感知设备在智能制造、交通物流、市政环保等重要行业领域的应用。深入推进农业物联网示范基地建设,积极推动环境实时监测、智能节水灌溉、畜禽疾病自动诊断等智能设备应用。(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科技厅、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省农业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环保厅)
      (三)提升信息消费服务能力。
      提高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能力。支持嵌入式软件和工业行业软件等特色产业发展,加快推进以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在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系统集成商、科研机构及行业组织中加快培育一批高水平的信息技术支撑和服务机构,面向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分类引导和施策,形成并推广一批行业优秀解决方案。鼓励传统软件企业向云计算、大数据等领域拓展。鼓励各类公共服务平台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集聚创业创新资源,打造线上线下服务模式。鼓励开展创新创业大赛,支持互联网龙头企业面向小微企业、创业团体开放平台入口、数据信息等资源,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产品测评、企业孵化、品牌推广等专业服务机构,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责任单位:省工信委)
      丰富数字创意内容和服务。加快文化资源的数字化转换及开发利用,着力推进我省动漫与网络游戏、数字媒体内容等产业集群发展。推进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创新发展,促进电子图书、数字报刊、电子书包等相关软件及应用产品升级发展。发展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手机电视、有线电视网宽带服务等融合性业务。结合居民信息消费互动体验需求,推动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技术在视频影音体验、在线游戏、网络直播等娱乐领域的广泛应用,加快推进互联网互动娱乐产业创新发展。(责任单位: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培育壮大信息服务新业态。培育发展数据采集挖掘、地理空间信息应用、移动金融支付等物联网服务新业态。支持运用互联网开展服务模式创新,加快教育、医疗、旅游等传统服务业信息化进程。深入推进“三通两平台”“三个课堂”及智慧学校的建设与应用,鼓励建立数字教育云平台,推进互动教学、个性化辅导、网络课程等新型教育服务模式创新发展。推动可穿戴设备、医用机器人等智能医疗健康产品研发,加强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支持互联网健康咨询、网上预约、移动支付、远程诊断、随访跟踪等在线医疗健康服务发展,推动居家健康服务、个性化健康管理等应用,培育中医养生、医养结合、健康文化等新业态,打造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模式。构建以服务游客为核心的智慧旅游体系,实现基于旅游大数据的精准营销与服务,提供个性化、定制化的游客服务,加快推进智慧全域旅游、智慧旅游城市、智慧乡村旅游等试点建设。(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旅发委)
      大力发展电子商务。鼓励各市场主体借助电子商务创新交易模式,拓宽网络交易渠道,培育基于社交电子商务、移动电子商务及新技术驱动的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建立健全新型平台生态体系。支持网络零售平台做大做强,推动行业重点企业普及应用电子商务。鼓励本地骨干制造企业、互联网企业建立行业垂直电子商务平台。推动电子商务进社区,促进居民生活服务业加快线上线下创新转型。构建完善的农村电子商务物流体系,依托“供销e家”农村电商平台,与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和农村信息化项目相结合,构建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体系,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打造“赣农宝”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组织开展电子商务试点示范,建设一批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示范基地、示范城市,大力推进南昌、赣州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积极稳妥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争取国家跨境电子商务试点,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开展试点工作。(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农业厅、省供销社、省邮政管理局)
      (四)加快信息消费应用普及推广。
      普及推广信息消费产品及服务。鼓励各设区市和行业开展信息消费体验周、优秀案例展示等各种体验活动,扩大信息消费影响力。深入推进信息消费试点示范城市建设,鼓励企业利用互联网平台深化用户在产品设计、应用场景定制、内容提供等方面的协同参与,提高消费者满意度。支持企业加快线上线下体验中心建设,积极运用虚拟现实、增强现实、交互娱乐等技术丰富消费体验,培养消费者信息消费习惯。加快信息终端普及与升级,支持企业开发面向老年人的健康管理类智能可穿戴设备,推广面向低收入人群的经济适用智能手机、数字电视等信息终端设备。(责任单位:省工信委)
      提升农业农村信息化应用水平。加快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涉农信息资源整合,鼓励各设区市开展信息技能培训项目,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引导活动,面向各类消费主体特别是信息知识相对匮乏的农民、老年人等群体,普及信息应用、网络支付、风险甄别等相关知识。全面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到2020年村级益农信息社基本覆盖全省所有行政村。(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人社厅)
      促进金融业务在信息消费领域渗透。鼓励金融机构在各类商场超市、社区、学校、景点等线下消费集中场所,宣传推广面向文化旅游、休闲娱乐、便捷出行、教育医疗等线上线下融合的金融服务产品,推动信息消费快速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加速信用卡、个人消费贷款的预审批、预授信,简化放贷流程,促进信息消费市场繁荣。持续推动金融机构、银行卡组织、持牌第三方支付机构不断扩大电子支付在我省的覆盖面,加快布局移动终端、综合缴费终端。(责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江西银监局、省旅发委)
      (五)优化信息消费发展环境。
      强化信息消费安全保障。深入推进互联网管理和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加强移动应用程序和应用商店网络安全管理,规范移动互联网信息传播。加强大数据环境下的个人信息保护、可信计算、身份管理等网络与信息安全关键技术攻关与核心产品研发,大力推广应用自主可控的信息安全产品和服务,完善身份认证、授权管理、电子认证等网络信任服务设施,推进安全测评和认证、风险评估、电子认证等信息安全服务业发展,加强网络安全态势感知,提升信息消费安全保障支撑能力。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完善网络信息安全责任制、应急管理等保障机制,建立政府、行业与企业网络安全信息有序共享机制,完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开展全民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责任单位:省工信委、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国家保密局、省通信管理局)
      加快信用体系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发挥消费者监督作用,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加快联合惩戒和联合激励,打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良好信用环境。结合全面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构建面向信息消费的企业信用体系,加强信息消费全流程信用管理。依法实施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制度,大力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提高市场透明度。建立健全江西省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加快推动企业信用信息跨部门、跨区域共享与联合惩戒,提升信息消费监管力度。(责任单位:省发改委)
      创新市场监管模式。深入推进“多证合一”改革,进一步精简事前审批,放宽市场准入。做好网络购物等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依法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切实降低信息消费风险。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行业服务与管理模式,提升对违法违规行为的主动发现能力与协同处置能力。持续加强网络市场、电子商务等新领域监管,严厉打击网络售假、虚假促销、恶意诋毁等违法行为,净化信息消费环境。依法落实社交电商、移动电商平台等网络经营者标识制度,着力提升食品、药品、农产品、日用消费品等重要产品网络经营活动的规范性和可追溯性。(责任单位:省工商局、省商务厅、省通信管理局)
      四、保障措施
      (一)提升政府服务水平。
      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加强分类指导,进一步简化优化业务办理流程。推行清单管理制度,放宽新业态新模式市场准入,提高营商环境竞争力,释放全社会创业创新活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在信息消费领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窃取、贩卖个人信息等行为的处罚力度,整顿和规范信息消费环境。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查处机制,提升网络领域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水平。(责任单位:省工商局、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通信管理局等)
      (二)加大财政金融政策支持。
      引导有关专项资金、产业发展基金等向信息消费领域倾斜,加大对信息消费领域技术研发、创新创业、平台建设的财政支持力度。鼓励民间资本通过多种形式参与信息通信业投融资。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完善财政投入、创新鼓励、人才激励等相关配套政策措施,为信息消费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探索市场化运营机制,依法采用委托运营、特许经营、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市场化方式,促进社会资本对信息消费领域的投入。(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
      (三)加强信息消费统计监测。
      加强对信息消费的统计调查研究,及时统计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及电子信息产业发展与电子商务交易额等,监测反映我省信息消费相关情况。建立健全信息消费运行监测工作机制,全面掌握我省信息消费领域技术创新、产业布局、市场规模等发展动态。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加强跨部门数据共享与关联比对分析,提升经济运行监测、预测和风险预警能力。建立健全信息消费评价机制,加强督查检查,促进信息消费持续健康发展。(责任单位:省工信委、省商务厅、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
      (四)加强信息消费宣传。
      深入宣传促进信息消费相关政策,创新信息消费模式,拉动社会信息消费需求,营造积极健康、多方协同的信息消费环境。引导社会力量加强生活类、公共服务类、行业类和新型信息产品等重点领域信息消费,构建完善的信息消费生态体系。(责任单位:省工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