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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南康区大坪乡人民政府2025年单位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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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南康区大坪乡人民政府2025

单位预算

   

第一部分赣州市南康区大坪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赣州市南康区大坪乡人民政府2025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赣州市南康区大坪乡人民政府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5“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赣州市南康区大坪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赣州市南康区大坪乡人民政府是主管政府工作的区政府组成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区委、区政府的决议、决定;

(二)依照区委、区政府授权,领导和管理本辖区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和卫生等各项事业;

(三)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协调、督促、检查本辖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城市建设、规划和管理的法律、法规;

(四)依法指导、协调各村民委员会工作,负责本辖区最低生活保障、扶贫、民族宗教、老龄、残联、殡葬和社团等服务工作;

(五)负责本级财政工作,协调资金发放、绩效管理工作;

(六)负责本辖区计划生育和人口(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八)搞好待业人员管理、劳动就业推荐,组织社会救助,做好社会保障工作;

(九)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事项,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十)配合有关单位做好防汛、防火、防灾、抢险救灾工作。

(十一)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村居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科普活动。

(十二)负责本办事处人民武装部工作,组织年度征兵、预备役登记、民兵整组、训练和国防知识教育等工作,做好“双拥”工作。

(十三)办理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本单位设立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财政经济和乡村振兴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项目管理办公室。

本单位编制人数小计59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24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人数35人。本单位实有人数小计45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37人,行政在职人数18人,全额补助事业在职人数19人。退休人数18人,遗属人数11人。

第二部分赣州市南康区大坪乡人民政府2025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赣州市南康区大坪乡人民政府2025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赣州市南康区大坪乡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5975.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9.31万元;财政拨款收入927.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7.67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赣州市南康区大坪乡人民政府支出预算总额为5975.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9.31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74.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91.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0.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83万元,资本性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5400.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7.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6.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2.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5047.2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4.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0.93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7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6万元;农林水支出334.4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9.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7.94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91.9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0.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13.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资本性支出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支出5047.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7.5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赣州市南康区大坪乡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927.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7.97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4.62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334.40万元,文化旅游支出1.5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84.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89.32万元,其他支出443.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91.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0.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83万元,资本性支出2万元。

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5年年赣州市南康区大坪乡人民政府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5年赣州市南康区大坪乡人民政府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5年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172.33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17.9万元,减少9.41%主要原因是落实区委区政府过紧日子要求。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单位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2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2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

2025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2025年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大坪乡村(社区)干部工资项目情况说明

1.大坪乡村(社区)干部工资项目

1)项目概述:我乡2025年1月-12月定补村干部工资

(2)立项依据:康办字[2022]42号

    3)实施主体:南康区大坪乡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康办字[2022]42号

5)实施周期:20251月-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预算总收入共计286.03万元,其中上级财政拨款286.03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下表)




年度绩效目标

保障乡村正常运转,保障村干部待遇发放,
提高其积极性,保障村级组织运转。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行政村个数

11

质量指标

村干部个数

54

时效指标

人均工资发放到位率

100%

成本指标

资金发放及时率(%)

1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经济发展

稳定

社会效益指标

社会和谐稳定

明显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基层政权稳定

长期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0%

二、2025“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赣州市南康区大坪乡人民政府"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3.15万元,较上年减少5.9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预算计划

公务接待13.45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全区统筹安排预算

公务用车运行9.7万元,比上年减5.95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全区统筹安排预算,落实区委区政府过紧日子要求。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公车采购计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单位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4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单位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单位实际,参照《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单位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单位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三、单位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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