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组织纪律性强,能保守工作秘密,自愿服从岗位安排;2.赣州市户籍;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至2002年1月1日期间出生);4.能够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法律专业、公安(限治安、刑侦)专业; 6.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4.其他不适宜聘用为工作人员情形的。二、招聘方式和程序

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一)现场报名。实行现场报名。1..."/> 南康区检察院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 | 南康区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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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区检察院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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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区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编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组织纪律性强,能保守工作秘密,自愿服从岗位安排;

2.赣州市户籍;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至2002年1月1日期间出生);

4.能够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法律专业、公安(限治安、刑侦)专业;

   6.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4.其他不适宜聘用为工作人员情形的。

二、招聘方式和程序



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实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3日至8月12日

2、报名地点:南康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办公楼四楼412室)

3、联系人:管主任  联系电话:0797-6638512/13479941230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2份(文末识别二维码可下载);

(2)本人有效公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2张。原件与复印件核对后当即退回。

(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结束后,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参加本院组织的笔试。

(三)考试

考试形式分笔试、速录技能测试、面试三部分,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考核内容为法律常识、材料写作,总分40分;

速录技能测试:总分10分;

面试:按照笔试和速录技能测试成绩排名,1:3进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50分。

(四)体检。根据应聘人员笔试、速录技能测试、面试综合成绩前6名进入体检阶段,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不予招录,所缺名额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公示、聘用。经体检合格的,由本院组织实施考察,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经公示无议异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如有放弃,依次递补),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三、待遇



工作期间,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及南康区委区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四、疫情防控要求



报名人员必须自备口罩等防疫用品,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及“赣通码”,并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且“赣通码”显示为绿码的,方可进入现场报名区域。近 14 天存在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和有重点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应主动报告,其中有疫情重点地区(指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病例发生的地区)旅居史的报名人员须提供近 7 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注 :“赣通码”可提前在“支付宝”中申领,也可在现场扫描)。

本公告由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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