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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区2021年招募青年见习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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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促进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2021年我区继续招募青年见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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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人数、对象和条件


1.招募人数:2021年共计划招募400名青年参加见习。
2.招募对象:离校2年内(即:2020届、2021届)未就业且未参加过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年龄计算方式:16岁以上是指200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24岁以下是指199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招募条件:各见习岗位具体学历、专业等要求详见《南康区2021年青年见习岗位情况表》(附件2);户籍要求:原则上为江西省内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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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募原则及程序


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岗位分配与调剂、岗前培训、签订见习协议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1年7月12日-7月18日在南康区人民政府网、南康发布、南康人社微信公众号(微信号:nkhrss)面向社会发布见习公告。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0日--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周末除外)。
2.报名地点:南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101。
3.联系方式:0797-6605422
4.报名须带材料:《南康区2021年招幕青年见习报名表》一式三份,区人社局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原区就业局)存1份、人事档案室存2份(报名表可自行到南康区人民政府网下载,并贴好相片带至报名处,详见附件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携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一张2寸证件照至区市民服务中心二楼就业窗口办理,非南康户籍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青年见习人员根据公告要求提交材料至区人社局申请参加见习。工作人员现场审核报名材料,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登记。

(四)岗位分配与调剂
资格审查合格者由见习人员管理部门根据报名者的填报志愿与岗位报名情况进行统筹分配。

(五)签订见习协议
见习单位与所派见习人员签订《南康区青年见习人员就业见习协议书》,见习时间为一年,从2021年9月1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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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见习待遇及保障政策


1.见习期间,见习单位应支付见习人员每月不低于2000元/人的基本生活补助。见习单位可向区人社局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原区就业局)申请就业见习补贴,见习期限低于3个月不可申报。
2.见习结束后,由见习单位对见习人员作出考核,见习考核表经见习单位加盖公章后交区人社局人事档案室存入见习人员个人人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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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南康区2021年招募青年见习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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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南康区2021年青年见习岗位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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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至南康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