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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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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办事对象: 自然人
实施机构名称: 南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处(科)室: 区农保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受理期限: 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不支持通办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流程
预约 不支持预约
申请 1.网上申请。通过登录网站,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填写《南康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 2.线下申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户口簿,通过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协办员或乡镇(街道)事务所或县社保机构等线下服务渠道现场办理,乡镇(街道)事务所工作人员或村(居)协办员拍照上传相关信息或按规定时限将相关材料逐级上报。
受理 1.网上受理。申请人网上提交相关材料后,县社保经办机构自动受理。 2.线下受理。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形式标准要求的当场受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形式标准要求的,由村(居)协办员一次性告知补正方式,待补正后予以受理。
实人认证 不需要实人认证
办理进程查询 窗口查询或电话查询
办理结果 1.网上办理。县社保机构应通过数据比对等方式,对参保申请进行审核,并自收到参保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审核结果。 审核通过的,县社保机构同时在信息系统中进行确认,留存《登记表》、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信息资料。 2.线下办理。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受理参保人申请材料后,上报至乡镇(街道)事务所进行审核;乡镇(街道)事务所对其参保缴费信息审核无误后,将参保缴费信息录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上报至县级经办机构复核;县级经办机构复核无误后,为参保人建立个人缴费账户、档案,统一申请制发社会保障卡。
送达方式 信息系统查询或电话告知
到窗口次数 无需到窗口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条款名称 条款具体内容
《南康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康府办字〔2015〕11号) 参保范围 凡具有本区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84号)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七条 社保机构、乡镇(街道)事务所与村(居)协办员应提供以下两种方式供城乡居民任意选择其一申请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一)通过登录网站、自助终端、移动应用等互联网服务渠道(以下简称互联网服务渠道),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 (二)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户口簿,通过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协办员或乡镇(街道)事务所或县社保机构等线下服务渠道(以下简称线下服务渠道)现场办理,乡镇(街道)事务所工作人员或村(居)协办员拍照上传相关信息或按规定时限将相关材料逐级上报。 第八条 县社保机构应通过数据比对等方式,对参保申请进行审核,并自收到参保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审核结果。 审核通过的,县社保机构应同时在信息系统中进行确认,留存《登记表》、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信息资料。

受理条件符合以下全部条件可受理: 1.具有本区户籍; 2.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 3.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办理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原件份数 复印件份数 是否必备材料 是否需要电子材料 形式标准要求 形式附件
户口簿首页 申请人自备 1 0 户口簿首页 无形式附件
户口簿本人页 申请人自备 1 0 户口簿本人页 无形式附件
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自备 1 0 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 无形式附件
《南康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 申请人自备 1 0 在线填报 格式文本


收费情况不收费

咨询途径
窗口名称 窗口地址 工作时间 电话号码
南康区农村养老保险管理局业务科 南康区市民服务中心二楼农保局窗口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0797-6605913
监督投诉
窗口名称 窗口地址 工作时间 电话号码
南康区农村养老保险管理局业务科 南康区市民服务中心二楼农保局窗口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0797-6631216
常见问题

问题 填写登记表有什么要注意的吗?
答案 带*号部分为必填事项,注意1.身份证号不要填错;2.缴费档次不要选错;3.确认避免重复参加其他基本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