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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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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办事对象: 自然人
实施机构名称: 南康区残疾人联合会 责任处(科)室: 秘书科
受理期限: 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全镇乡街道通办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流程
预约 不支持预约
申请 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残联办证厅 接收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泰康东大道春风大厦一楼残联办证厅 工作时间: 夏季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00-12:00,下午14:30-18:00; 冬季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 申请人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申请被受理的,到指定医院评残;申请不被受理的,解释不受理的原因;提交申请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窗口当场指出。
实人认证 不需
办理进程查询 电话咨询:0797-6681246
办理结果 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送达方式 ①可受理快递送达; ②凭短信通知到窗口领取。
到窗口次数 1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条款名称 条款具体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关于制发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通知》 中残联《关于制发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通知》


受理条件(一)予以批准的条件 对于符合残疾标准、县级残联受理、初审意见正确并符合程序规定者,予以批准。(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不符合残疾标准,县级残联初审意见错误或不明确及其他不符合规定者,予以退回,不予批准    

办理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原件份数 复印件份数 是否必备材料 是否需要电子材料 形式标准要求 形式附件
《残疾人证申请评定表》 残联部门核发 1 0 申请人填基本信息,评定医生评定残疾情况 格式文本
二寸免冠近照2张或残联办证大厅现场照相 申请人自备 2 0 二寸免冠近照,红底白底不限 无形式附件
身份证、户口簿 申请人自备 0 1 各一份,双面复印A4纸 无形式附件

收费情况不收费

咨询途径
窗口名称 窗口地址 工作时间 电话号码
赣州市南康区残联办证厅 赣州市南康区泰康东大道春风大厦一楼残联办证厅 夏季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00-12:00,下午14:30-18:00; 冬季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0797-6681246
监督投诉
窗口名称 窗口地址 工作时间 电话号码
南康区残联办公室 赣州市南康区泰康东大道春风大厦区残联 夏季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00-12:00,下午14:30-18:00; 冬季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0797-6631246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结果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