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事对象: |
自然人 |
实施机构名称: |
南康区残疾人联合会 |
责任处(科)室: |
秘书科 |
受理期限: |
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通办范围: |
全镇乡街道通办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理流程
预约 |
不支持预约 |
申请 |
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残联办证厅 接收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泰康东大道春风大厦一楼残联办证厅 工作时间: 夏季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00-12:00,下午14:30-18:00; 冬季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受理 |
申请人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申请被受理的,到指定医院评残;申请不被受理的,解释不受理的原因;提交申请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窗口当场指出。 |
实人认证 |
不需 |
办理进程查询 |
电话咨询:0797-6681246 |
办理结果 |
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
送达方式 |
①可受理快递送达; ②凭短信通知到窗口领取。 |
到窗口次数 |
1 |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
条款名称 |
条款具体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
无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
《关于制发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通知》 |
无 |
中残联《关于制发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通知》 |
受理条件(一)予以批准的条件 对于符合残疾标准、县级残联受理、初审意见正确并符合程序规定者,予以批准。(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不符合残疾标准,县级残联初审意见错误或不明确及其他不符合规定者,予以退回,不予批准
办理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原件份数 |
复印件份数 |
是否必备材料 |
是否需要电子材料 |
形式标准要求 |
形式附件 |
《残疾人证申请评定表》 |
残联部门核发 |
1 |
0 |
是 |
否 |
申请人填基本信息,评定医生评定残疾情况 |
格式文本
|
二寸免冠近照2张或残联办证大厅现场照相 |
申请人自备 |
2 |
0 |
是 |
否 |
二寸免冠近照,红底白底不限 |
无形式附件 |
身份证、户口簿 |
申请人自备 |
0 |
1 |
是 |
否 |
各一份,双面复印A4纸 |
无形式附件 |
收费情况不收费
咨询途径
窗口名称 |
窗口地址 |
工作时间 |
电话号码 |
赣州市南康区残联办证厅 |
赣州市南康区泰康东大道春风大厦一楼残联办证厅 |
夏季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00-12:00,下午14:30-18:00; 冬季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0797-6681246 |
监督投诉
窗口名称 |
窗口地址 |
工作时间 |
电话号码 |
南康区残联办公室 |
赣州市南康区泰康东大道春风大厦区残联 |
夏季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00-12:00,下午14:30-18:00; 冬季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0797-6631246 |
结果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