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事对象: | 自然人 |
| 实施机构名称: | 南康区教育科技体育局 | 责任处(科)室: | 教育科 |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 联办机构: | 无联办机构 | ||
| 受理期限: | 0个工作日 | ||
| 法定办结时限: | 10个工作日 | ||
| 承诺办结时限: | 5个工作日 | ||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
| 通办范围: | 不支持通办 |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
| 预约 | 不支持预约。 |
| 申请 | 【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赣州市南康区教育局 接收地址: 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益民路10号教育局 【工作时间】 夏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冬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
| 受理 | 符合批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批准的理由。 |
| 实人认证 | 不需要认证 |
| 办理进程查询 |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0797-6792320查询事项办理进程. |
| 办理结果 | 在《招生预报名登记表》签署同意或不同意登记入学的意见。 |
| 送达方式 | 【现场领取】 夏令时: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冬令时: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到窗口次数 | 1 |
| 法律法规名称 | 条款名称 | 条款具体内容 |
|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赣教基字〔2014〕1号) | 第五条、第八条 | 第五条 规范办理入学手续。有本地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及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证明、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儿童预防接种卡等有关材料,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随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居住证明和就业证明,以及适龄儿童、少年的身份证明等材料,到居住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学校办理入学手续。第八条 做好随迁子女就学工作。随迁子女指在学区所在地经商,并领有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有固定住所(房产证、居民临时居住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子女;或是在学区所在地务工,并签有合法用工合同和按规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有固定住所(房产证、居民临时居住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子女。 |
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有本地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及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证明、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儿童预防接种卡等有关材料,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学校办理入学手续。2.随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合法用工合同和按规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固定住所(房产证、居民临时居住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以及适龄儿童、少年的身份证明,到居住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学校办理入学手续。【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予批准入学。【予以批准的条件】 1.有本地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及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证明、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儿童预防接种卡等有关材料,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学校办理入学手续。2.随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合法用工合同和按规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固定住所(房产证、居民临时居住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以及适龄儿童、少年的身份证明,到居住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学校办理入学手续。【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予批准入学。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原件份数 | 复印件份数 | 是否必备材料 | 是否需要电子材料 | 形式标准要求 | 形式附件 |
| 户口本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渠道说明 | 0 | 0 | 是 | 无 | 所有人需提供原件核查 | 无形式附件 |
| 儿童预防接种卡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渠道说明 | 0 | 0 | 是 | 无 | 所有人需提供原件核查 | 无形式附件 |
| 学籍信息表 | 其他来源渠道说明 | 1 | 0 | 是 | 无 | 非本地户籍初中入学需提供准确的学籍号核查 | 示范文本 格式文本 |
| 居住证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渠道说明 | 0 | 0 | 是 | 无 | 非本地户籍入学提供原件核查 | 无形式附件 |
| 合法房产证明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渠道说明 | 0 | 0 | 是 | 无 | 非本地户籍入学提供原件核查 | 无形式附件 |
| 劳务合同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渠道说明 | 0 | 0 | 是 | 无 | 非本地户籍、进城务工人群需要提供原件核查 | 无形式附件 |
| 社会保险费凭证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渠道说明 | 0 | 0 | 是 | 无 | 非本地户籍、进城务工人群需要提供原件核查 | 无形式附件 |
| 营业执照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渠道说明 | 0 | 0 | 是 | 无 | 非本地户籍、进城经商人群需要提供原件核查 | 无形式附件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 窗口名称 | 窗口地址 | 工作时间 | 电话号码 |
| 教育局窗口 | 市民服务中心四楼 | 夏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冬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0797-6646932 |
| 窗口名称 | 窗口地址 | 工作时间 | 电话号码 |
| 0797-6646380 |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结果文本 | 结果样本 |
| 问题 | 年满六周岁要入学吗? |
| 答案 | 要。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
| 问题 | 进入工读学校就读的学生,学籍如何处理? |
| 答案 | 根据《关于印发<江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赣教发〔2017〕1号)第二十三条 进入工读学校就读的学生,其学籍是否转入工读学校,由原学校与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商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