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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街道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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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街道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条例》(国办公开函〔2021〕30号)要求,由南康区东山街道办事处党政办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康区东山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工业大道39号,联系电话:0797-66324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及时更新发布东山街道办机构职能、领导信息、部门预算、人事任免、工作动态、法规文件、人事信息、公示公告、行政执法等相关信息。全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5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年内共收到依公开申请0未发生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被撤销、确认违法、或责令履行等败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明确由1名班子成员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安排1名工作人员处理日常具体工作。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调度协调机制等一系列制度。建立完善了公文公开属性源头审查和公开前发布审查工作机制。明确了政策解读专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坚持把区政府网站作为东山街道信息公开的“主阵地”,明确专人负责,定期更新发布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强化日常,分管领导和工作人人员日常进行内部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主动更新公开意识不够强,有时内容更新存在不及时,发布内容有时不够规范,不够全面。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条例》等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学习,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履行职责,依法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2、要进一步提高公开信息的时效性、规范性、全面性。对于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进一步缩小群众需求与信息公开内容的差距。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