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南康区红岭矿业有限公司废石综合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信息第一次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和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建设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赣州市南康区红岭矿业有限公司废石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赤土畲族乡三村村
建设单位:赣州市南康区红岭矿业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400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对采矿许可开采的废石进行综合利用,项目生产区(分一区、二区)总面积为13000平方米,购置锯齿波跳汰机、摇床、自动毛毯机器等设备,采用破碎、跳汰、摇床等工序对废石进行综合利用,制得钨、锡、铜精矿矿石。建成后年处理废石40万吨,生产混合精矿(钨、锡、铜精矿)矿石10万吨/年。废石处理完后对废石堆放场地进行复绿工作。
二、建设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赣州市南康区红岭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797-6591288
三、环评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赣州同创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王先生
电话:18172741170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获取链接:https://pan.baidu.com/s/19ABeFFOjr8rvmtnbJFMlHw提取码:dvki。
五、提交公众意见调查表的方式和途径
1、将填好的公众意见调查表发送至邮箱:1985990305@qq.com
2、填表公众自行打印,寄至: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赤土畲族乡三村村赣州市南康区红岭矿业有限公司
六、公示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日期起十个工作日内。
公告发布单位:赣州市南康区红岭矿业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