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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乡自建房业主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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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乡自建房业主的一封信


隆木乡广大村民朋友:

你们好!

4月29日,湖南长沙市望城区一居民自建房发生倒塌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让人悲痛、让人警醒。为此,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对全国自建房安全开展专项整治,彻查隐患,及时解决。目前,我乡已经启动了全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房屋建筑安全开展拉网式大排查,为了全力保护好您和家人以及亲朋好友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需要您的一份力。

请您知悉:本次行动的排查重点是全乡所有自建房,聚焦各村(社区)以及学校、医院等周边人员密集区域的自建房,特别是经营性自建房。重点是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用于宾馆、民宿、饭店、农家乐、商超、学校、幼儿园以及人员密集性自建房;二是违规改建扩建、擅自加层、开挖增建地下室,改变房屋主体结构、房屋布局、房屋使用功能,以及“下店上住”混用房屋等自建房;三是房龄较长,主体结构明显变形、房屋墙体明显裂缝、有地下室的老旧自建房;四是三层以上,涉及10人以上出租经营的自建房。

请您参与:即日起至6月30日对房屋建筑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排查,请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积极配合,针对自己的产权或承租、使用的房屋进行全面自查,查找自己房屋建筑是否存在地基下沉、承重墙开裂受损、楼顶板严重渗水等安全隐患风险,对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暂时无法整改的立即停止使用,并向属地村(社区)报告。请广大群众认真对照检查,立行立改,后续要持续加强房屋安全日常检查。

请您配合:房屋所有权人是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当安全使用房屋,并监督房屋承租人安全使用出租房屋。房屋所有权人和房屋承租人均不得改变房屋用途,不得违规加层、搭建厂棚,不得在装修过程中改变房屋结构,对发现的房屋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处置。当工作人员上门入户开展隐患排查时,请给予理解,并提供支持。

为了您和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共筑美好和谐安全的家园。欢迎各位业主和社会各界人士将违法建设及存在安全隐患房屋情况积极反馈到所在的村(社区)或隆木乡政府。

【举报电话】

乡级举报电话:19136956949(黎)

各村举报监督电话:

陈源村:13647076326 (黄)

福田村:15083707961 (明)

黄石村:15297875751 (周)

隆木村:13960883453 (邓)

民丰村:13979718519 (明)

瑞坑村:13766310048 (邓)

塘上村:15970748106 (张)

西木村:13479724268 (谢)

小东村:15170268736 (杨)

晓源村:13979645211 (蒋)

新村村:13437075739 (张)

樟村村:13707970598  (张)

忠东村:15979780921 (李)

兴隆社区:13907070217(邓)

        隆木乡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1日



图片

附: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十步工作法”指南


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十步工作法”指南

一告知,即告知各方主体责任。通过印发宣传资料,正确宣传房屋安全隐患常识及法律法规,增强房屋所有人、使用人的安全意识,营造大安全氛围。明确告知房屋所有权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房屋承租人、使用人、经营管理人及其他相关单位和个人,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以及合同约定,合理承租使用房屋,并承担房屋安全使用相应责任。

二问询,问清房屋建造相关情况。包括房屋的建造年代、建造方式、基础类型、开挖深度、有无设计图纸、是否按图施工等情况。

三查看,仔细勘查房屋现状。包括勘查房屋外墙悬挂的广告牌、店招牌、空调外机、防盗网等物件是否牢固,房屋承重的梁、板、柱、墙体等构件是否破坏或裂缝,楼面阳台、露台、屋面等堆载物是否超重,房屋主体是否倾斜,房屋基础是否存在不均匀下沉等。勘查房屋周边环境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包括房屋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泥土是否流失、山体是否滑坡、边坡是否稳定等。查看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安全鉴定报告及土地、规划、建设等报建资料等。

四核实,核实房屋的安全状况。包括核实有无房屋安全鉴定、鉴定机构有无资质、鉴定报告有无过期;核实房屋是否存在违建、面积超标、擅自加层加高或搭建建筑物,是否改变规划和房屋使用性质;核实经营性自建房证照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消防要求、是否有学生租住,是否存在人员聚集等情况。

五登记,逐栋逐户登记造册。即对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情况,逐栋逐户进行登记造册,不留空白、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六报告,及时报告房屋险情。对排查出来的所有疑似危房信息,第一时间上报至当地房屋安全主管部门。

七应急,及时撤离人员停用停业。对现场初步判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危险房屋,第一时间组织人员撤离,对经营性自建房暂时停止营业。

八鉴定,对危险房屋作出安全等级鉴定。对排查出疑似危险房屋,及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等级鉴定评估,出具鉴定报告。

九整治,实行分类闭环整治。根据鉴定结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按照“一栋一策”的处置办法,明确整改内容、时限,责任到人;对存在结构坍塌风险等严重安全隐患、威胁社会公共安全的自建房,立即撤离人员,停止使用,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封闭处置;对存在安全隐患并鉴定为危房的经营性自建房,立即停止业;对存在非结构性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屋,则督促房屋产权人(使用人)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十完善,建章立制,实行长效常态化管理。完善自建房管理办法,建立长效机制,强化人员经费保障,选优配强房屋安全巡查队伍,常态化开展安全巡查,及时消除房屋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