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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有奖 每次奖励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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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市已发布森林火险红色预警,森林火险等级为五级(极度危险),为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森林防火工作,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切实管住火源,隆木乡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实行森林防火有奖举报制度的通告》。


一、举报范围
全乡行政区域内森林、林木、林地及距林缘100米范围以内区域的野炊、烧荒、烧稻草、烧田坎、烧草木灰、上坟烧纸、上香、燃放烟花爆竹、违规炼山、焚烧疫木等野外用火行为
二、有奖举报条件
(一)举报奖励对象限于实名举报(提供本人姓名、电话号码);
(二)举报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应提供具体时间、地点等基本情况;
(三)举报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三、奖励办法
符合有奖举报条件的,每次给予举报者500元奖励。同一举报线索,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对捏造歪曲事实、自导自演等骗取奖励资金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严肃处理。举报者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对透露举报人信息的工作人员,将依法进行严肃查处。奖励资金由隆木乡人民政府负责兑现。

四、举报电话

0797-6555306 

13437077567( 赖)

本通告自2022年10月8日至2023年4月30日有效。



隆木乡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