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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市乡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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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市乡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现发布《坪市乡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南康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kjx.gov.cn/nkqxxgk/nk21/xxgk_bmtt.shtml?code=nk498&temp=jlist)“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度我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条,其中工作动态35条,行政执法12条,法规文件2条,公告公示2条,公共服务1条,概况信息3条,人事信息1条,财经信息3条,年度报告1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我乡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政府文件要求,及时更新责任范围内的政府网站信息内容,避免出现空白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及时、准确地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同时,针对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发布相关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目前,我乡的信息公开平台共设有6大栏目,分别为政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以及依申请公开。我乡严格遵循相关要求,对各栏目内容及时更新,确保内容的时效性与准确性。不断强化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水平,从完善制度到提升人员专业素养,多管齐下,确保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和效率,为公众提供更加优质政务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乡全力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工作机制。对于上级监督检查所反馈的问题,秉持严肃认真的态度,深入剖析、积极整改。及时进行对接,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以此保证信息公开具备及时性、准确性与全面性,稳固政府公信力。在平台信息监管层面,我们进一步加大力度,针对多方面展开全方位监督,一旦发现问题,即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与完善。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严谨性和时效性,让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

2024年我乡规范政务公开考核,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价较好未发生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问题情况,未出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平台操作复杂度较高,部分工作人员因操作不熟练导致使用效率低下;二是信息更新不够及时,有时出现信息滞后或未及时更新的情况;三是部分内容发布不够规范,缺乏统一的格式和标准,导致信息展示不够专业。

(二)改进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开展专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平台的操作熟练度;二是加强信息更新管理。明确信息更新的责任人和时间节点,确保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发布;三是规范内容发布标准。制定统一的格式和标准,对发布的信息进行规范,确保信息展示的专业性和统一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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