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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震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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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府字〔2023〕20号

关于黄震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南水开发办,区政府各部门,区属、驻区各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黄震宇同志任区民政局副局长;

周雯同志任区文广新旅局副局长;

陈娅婷同志任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肖娟同志任区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免去其东山街办副主任职务;

李春兰同志任区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珍同志任区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中心主任;

高国荣同志任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免去其镜坝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欧阳泉同志任区项目推进中心(生态文明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康小宗同志任区供销合作社监事会主任;

何显化同志任区二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廖家平同志任蓉江司法所所长,免去其麻双司法所所长职务;

于渊同志任麻双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蔡英彪同志任龙岭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伍勇俊同志任大坪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赖相荟同志任隆木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赵庆锋同志的区二医院院长职务;

免去苏绍红同志的区卫健委副主任职务;

免去曾玉兰同志的区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董颖芳同志的龙岭司法所所长职务;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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