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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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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能

(一)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省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区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报告;向区长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区委和区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委和区级有关部门、乡镇党委和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

1.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2.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本级各部门(含所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3.乡镇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各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4.使用区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5.区政府投资和以区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区级重大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

1)全区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

2)区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区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区政府驻外非经营机构的财务收支;

3)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4)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

5)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审计项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乡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对国有企业履行监事职责。

(九)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区审计工作统筹,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内外沟通与协调,承担人事、编制、财务、文电、会务、 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访、节能、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精神文明创建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教育培训、审计专业技术职称考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

联系电话:07976612584  负责人:温世昌  办公地址:审计局办公楼203

(二)法规审理和电子数据股。承担区审计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指导和实施审计机关的法制和普法教育工作。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草拟全区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审计工作相关重要问题进行研究,承担重要业务文稿的起草和审核有关工作,对审计成果进行整理研究和综合利用。草拟全区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拟定年度重点审计项目和审计内容。牵头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 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全区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全区内部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协调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负责协调运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人员力量等工作。

组织开展全区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组织对全区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以及信息系统的审计。利用数字化审计平台综合分析,配合涉及科室、跨行业跨部门的重点资金、重点项目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承担全区审计信息化管理、业务指导。

  联系电话:07976615822  负责人:卢超   办公地址:审计局办公楼401

(三)财政和社会保障审计股。实施审计国家、省、市、区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实施审计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乡镇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各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牵头起草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组织审计区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乡(镇、街道)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区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联系电话:07976610539  负责人:江萍   办公地址:审计局办公楼403

(四)行政事业审计股。组织审计行政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及所属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延伸审计调查乡(镇、街道)政府管理的相关专项资金。

联系电话:07976612483  负责人:李日红   办公地址:审计局办公楼406

(五)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组织审计区政府投资、以区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工程项目;开展重大项目稽察工作。

 联系电话:07976612563  负责人:廖倍   办公地址:审计局办公楼205

(六)农业农村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审计股。组织审计区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组织开展全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

 联系电话:07976612676  负责人:高联民    办公地址:审计局办公楼402

(七)国有资产和企业审计股。牵头组织审计区属国有企业和区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区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区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机构的境外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和管理情况,组织审计区政府驻境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以及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

 联系电话:07976622855  负责人:赖登填   办公地址:审计局办公楼405

(八)经济责任审计股(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乡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承担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7976612583  负责人:赖林芳子   办公地址:审计局办公楼404

三、其他

办公地址:赣州市南康区泰康中大道62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邮编:341400

联系电话:0797-6612584 

传真:0797-6619070

电子邮箱:nksj090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