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世昌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股室、审计中心:
按照中共南康区委办公室、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南康区审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康办字〔2019〕38号)文件精神和中共南康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康市股级干部任前审核备案暂行规定〉的通知》(康办字〔2012〕21号)的相关要求,根据我局工作需要,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温世昌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卢超同志任法规审理和电子数据股负责人;
江萍同志任财政和社会保障审计股负责人;
李日红同志任行政事业审计股负责人;
廖倍同志任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负责人;
高联民同志任农业农村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审计股负责人;
赖登填同志任国有资产和企业审计股负责人;
赖林芳子同志任经济责任审计股副股长(主持工作);
黄腾同志任财政和社会保障审计股副股长;
陈俐同志任农业农村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审计股副股长;
欧阳天璀同志任基建工程预决算审计中心副主任;
兰希燕同志任基建工程预决算审计中心副主任。
机构改革前人秘科、法规科、农资环科、财金科、行事科、经贸科、固投科等科室人员的科长、副科长职务自然免除。
中共赣州市南康区审计局党组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