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区审计局 > 财经信息

赣州市南康区审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访问量:

赣州市南康区审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赣州市南康区审计局是负责全区审计监督工作的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向区政府、赣州市审计局报告审计工作和向区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调控措施的建议。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1、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

2、区直各部门、事业单位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审计。

3、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审计。

4、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的财务收支及资产、负债、损益状况审计。

5、区属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以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财务收支及资产、负债、损益状况审计。

6、区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受区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审计。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审计。

8、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审计。

9、审计署、省审计厅、赣州市审计局授权的中央、省、市(地)驻区部门及其企业、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

10、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提交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本级政府委托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11、审计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对本地区、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

12、指导与监督内部审计;监督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业务质量。

13、承办区政府和审计署、省审计厅赣州市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1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区审计局进行的审计。

二、部门基本情况

赣州市南康区审计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即局本级。编制数28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参公编制0人、全额事业编制10人、差额事业编制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41人,其中:在职人数26人,包括行政人员17人、参公人员0人、全额事业9人、差额事业0人、自收自支事业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6人。

三、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赣州市南康区审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583.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下降6.1%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505.5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86.57%,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赣州市南康区审计局支出预算总额为583.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下降6.1%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05.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6.57%,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97.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7.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1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5.8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1.78%;社会保障和就业33.2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6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7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53%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赣州市南康区审计局财政补助支出预算505.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6.57%,具体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7.4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0.5%;社会保障和就业33.2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5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7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92%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7年赣州市南康区审计局机关运行费预算239.62万元,比2016年减少2.56万元,减少1.1%。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赣州市南康区审计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3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去年相比无变化。

公务接待30万元,比上年减少1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公务接待将主要由机关食堂承担,相关接待费用将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3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已进行了公务用车改革,取消了单位所有公车。

名词解释

各预算固定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

(三)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赣州市南康区审计局

                         2017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