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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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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9月30日,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赣州市南康区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对此,区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了整改工作调度会、区政府常务会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并对审议意见中反映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要求各相关责任单位抓好整改落实。各相关责任单位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逐步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总体情况

审计工作报告指出我区部分单位、部门38项具体问题,截止报告日已整改到位32项,整改中6项,整改率84.21%;移送问题线索4起,其中向区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2起、向有关主管部门移送问题线索2起。截止报告日,口头警告6家企业,行政处罚1家企业,批评教育1人,督促完善和建立制度18项,向区纪委监委移送的2起问题线索正在调查处理中。

二、整改具体情况

(一)关于本级预算执行以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1.关于预算编制不准确,部分决算支出执行与预算存在较大差异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2023年“金融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调减等调整事项,区财政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按程序向区人大常委会报送年度预算调整方案并审议通过。二是在2024年预算编制过程中,区财政将充分考虑财力状况,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科学准确编制财政收支预算。

整改结果:整改到位。

问题2.关于预算执行不均衡,年底支出占比过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区财政局严格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按照以收定支和预算指标安排要求,合理安排资金使用进度,积极统筹好国库财力资金,提高预算执行效率。

整改结果:整改到位。

问题3.关于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区财政局针对2023年尚未缴库的非税收入,已于2024年1月将应缴未缴的非税收入全部缴入国库。

整改结果:整改到位。

问题4.关于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核算不准确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在2024年预算执行中,区财政严格按照实际类别核算人防支出,确保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和账务处理上的“人民防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数据保持一致。

整改结果:整改到位。

问题5.关于违规对非一级预算单位借款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经区财政多次催缴,公交公司已于10月31日将欠款归还。

整改结果:整改到位。

问题6.关于应收未收财政收入的问题

1)7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欠缴

整改落实情况:督促区自然资源分局加大清缴力度,切实履行催收欠缴土地款职责,确保将应缴的土地出让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

2)欠缴人防易地建设费

整改落实情况:南康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已下发追缴通知书,目前剩余欠款还在追缴中。下一步南康区国防动员办公室、行政审批局将联合上户进行追缴,争取尽快收缴到位。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

3)应收未收人防平战结合收入。

整改落实情况:目前区发改委正在与力强公司确认2020-2023年体育公园收入中人防国有资产收益数额,及后续资产收入管理。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

问题7.关于财政临时账户未按规定清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区财政局积极联系临时账户开设机构,通知相关经办人提交账户资料至国库办理销户,其中:1年以上临时账户已经销户9个,1年内临时账户因还未到期,到期后销户。

整改结果:整改到位。

问题8.关于滞留人防易地建设专项资金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区财政局已按结余结转资金相关管理规定,将结余资金7.97万元全部上缴国库。

整改结果:整改到位。

问题9.关于会议费、培训费未按规定科目核算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区财政局在今后工作中严格规范预算管理,在编制部门预算期间及时组织开展预算编制培训会议,督促各预算单位严格按照部门经费安排标准和单位工作实际情况做好预算编制,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二是区财政局定期走访预算单位摸排预算收入执行情况,传达“过紧日子”思想,加强预算执行辅导,规范单位财务会计核算,按照实际业务列支费用科目。

整改结果:整改到位。

问题10.关于投标单位存在串标行为的问题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统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三家投标单位文件机器码及MAC地址一致。

整改落实情况:由于该项目发现供应商涉嫌违法行为已超过2年,不再给予行政处罚,对此区财政局已建立“串通投标犯罪预警”系统,加强了MAC地址、文件机器码等多方面指标的实时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和预警潜在违规行为并依法依规处理。

整改结果:整改到位。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整改落实情况:区财政局已对涉嫌串标行为的供应商进行口头警告,避免类似情形再次发生。

整改结果:整改到位。

问题11.关于疫苗接种制度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教体局将进一步加强过程管理,督促指导学校扎实做好政策宣传和人员识别工作。一是区妇保院完善疫苗接种制度,进行疫苗接种双核对。对学校提供的接种女生名单、年龄、年级进行核对,对来接种人员的姓名、年龄、年级认真核对。二是加强队伍管理,定期对接种人员进行培训,加强考核监督,强化接种人员责任心。

整改结果:整改到位。

问题12.关于欠缴社保费,造成财政资金损失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相关经办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调离该业务岗,换为更专业的财务人员接手。二是为防止类似问题出现,要求相关业务负责人定期与社保等部门核对人员明细和金额,核对无误后立即缴费,避免欠缴情况再次发生。

整改结果:整改到位。

(二)关于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13.关于部门预算未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区农业农村局、区委信访局均以会议形式对相关制度进行了学习,对工作人员进行再培训,进一步明确工作制度和流程。

整改结果:整改到位。

问题14.关于预算编制不准确、不完整、未细化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区发改委按照相应的科目编制预算,并严格按照预算规范执行,逐步缩小预算和决算的差距,确保预算执行情况良好,今后根据项目申报情况,加强与上级沟通,尽可能保证项目资金列入预算。       

二是区水利局后续将加强与区财政局对接,在预算编制时将“项目支出-其他水利支出”细化填报。

三是区农业农村局在今后工作中将加强部门预算管理,调整预算的取数标准,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完整性,同时强化预算执行的严肃性,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杜绝无预算支出

四是东山街道办事处将举一反三抓好整改,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和细化预算编制,将预算编制细化到具体项目。    

整改结果:整改到位。

问题15.关于决算(草案)数据编报不完整、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区农业农村局在局党组会上专门布置了审计整改事项,要求人事财务股在今后工作中将加强部门决算管理,提高决算编制的准确性、完整性,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与区财政部门沟通好,认真编报部门决算。

整改结果:整改到位。

问题16.关于少数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及经营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东山街道办事处将该笔土地边角料拍卖款103.97万元上缴区财政。

二是区水利局将大坪水保站山地和农田承包金2万元集中场站建设项目租金34.71万元上缴至区财政局。后续将严格“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加强与财政的沟通,确保每笔非税收入均按规定缴入国库。

3)区农业农村局已上缴资产出租收入4.16万元至本级国库。

整改结果:整改到位。

问题17.关于扩大开支范围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1)东山街道办事一是将超范围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0.35万元上缴区财政,并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上级文件审核发放奖金,避免再发生此类问题;二是追回2.52万元上缴区财政,今后将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规范津贴补助发放,做到依法依规发放津贴补助。

2)区委信访局由于年底行政运行经费不足,暂时无法原渠道归还资金,今后将加强项目资金规范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批复预算执行。

3)区水利局一是将超标准发放的水利防汛值班费4.99万元上缴至区财政;二是将报销的在职学历教育培训费用2.14万元上缴至区财政。后续将加强学习,对相关费用审核控制、严格按规定报销费用,严格执行工资津贴发放标准,杜绝超标准发放。

4)区农业农村局已经制定了《区农业农村局会议费和培训费管理制度》。并要求站所严格遵守会议费、培训费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

问题18.关于滞留专项资金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区农业农村局认真梳理该笔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该笔资金已上缴区财政国库。今后将严格按规定执行,避免滞留补助经费的行为发生。

整改结果:整改到位。

问题19.关于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区发改委已对该笔资金单独设置科目,今后同时将加强对挹翠城人防工程项目的监管,确保城发集团对该笔资金专户核算,避免与其他项目混合使用。

整改结果:整改到位。

问题20.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意识薄弱,未按规定管理甚至造成损失浪费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1)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工作已结束,各乡镇街道普查人员领用的平板已经全部归还。区统计局今后将对需要履行出借审批手续的国有资产按照《赣州市南康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履行审批手续。

2)区水利局下属区章江灌区服务中心账务已按规定将“在建工程”科目挂账12项,转入公共基础设施-水利基础设施-灌溉工程。

3)区教体局一是与赣州棋院签订租赁补充协议,明确需按期支付租金;二是将回购小区相关固定资产进行入账处理,目前在加快办理小区配套幼儿园不动产权证;三是已追回服务企业多结算资金2.17万元,并签订补充协议,明确从2024年秋季学期起,对于已关闭或合并的教学点不再纳入原托管服务范围,根据实际维保情况予以结算。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

问题21.关于项目管理不规范,导致财政资金效益低下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1)区发改委一是与项目公司进行协商,两家公司均同意南康生态系统数字化建设项目,最终按照原定价格出具了承诺函;二是该项目路面裂缝及脱落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已获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且该项目第一期已完工,2024年8月开始进入商业试运营。

2)区农业农村局已经制定《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实施管理办法》,今后将加强政府采购项目管理,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流程,避免出现上述问题。

3)东山街道办事处按照整改要求,已补充预算预审资料,且已办理结算。同时制定了规范工程项目管理的文件,要求严禁未批先建,严格工程项目管理。

整改结果:整改到位。

问题22.关于专项债项目进度缓慢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区农业农村局积极加强资金调度,目前南康粮食储备库建设项目(一期)已完成施工,在办理竣工验收。已补充南康粮食储备库建设项目(一期)竣工规划核实合格意见单。

整改结果:整改到位。

问题23.关于工程保证金管理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1)东山街道办事处将涉及的质保金1.66万元退回给企业,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工程资金管理。

2)区发改委一是退还光伏扶贫电站监控及监管平台建设质量保证金26.31万元;二是退还2022年赣州丞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履约保证金6.46万元。

3)区农业农村局未及时收取保证金的项目已于2023年10月完工,无需收取履约保证金。今后将加强施工项目管理和监督,及时有效收取履约保证金,确保施工期间有担保措施,降低发包风险。

整改结果:整改到位。

问题24.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区农业农村局将相关财务管理环节进行剖析,出台了《南康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区农业农村局财务支出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报销流程,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整改结果:整改到位。

问题25.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1)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教体局、东山街道办事处按均已完善或建立相关制度,今后将严格按照制度管理使用国有资产照整改要求,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

2)区统计局已将上述批次平板按照实际资产数量、品牌、规格型号录入固定资产账,做到账实相符。在今后的工作中完善固定资产采购流程,依据采购验收单录入资产卡片信息,做到账实相符。

3)东山街道办事处严格按照规定,核销了车辆资产的信息,并进行了账务调整。今后将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及时履行资产处理审批手续。

4)区教体局已完成东山公园足球场列入固定资产核算工作和城南社区社会足球场项目列入在建工程核算工作。

整改结果:整改到位。

问题26.关于往来账未及时清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1)区发改委已调整账务,将其他应收款-区财政局0.64万元、区行政服务中心0.12万元及时清理。今后将加强应收及暂付款项的管理,严格贯彻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71号)等文件精神。

2)东山街道办事处对审计报告支出的未清理往来款进行了调查核实,并进行账务调整处理。下一步,东山街办将按照整改要求,对其他应收应付款全面核查,持续做好往来账清理工作,同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往来账的监测和管理,确保及时清理到位。

整改结果:整改到位。

问题27.关于政府购买服务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区委信访局全面开展自查,就全局印刷服务和广告服务的事项进行清查,为下一步定点采购打好基础,根据区财政局相关规定和要求加强印刷服务定点采购管理工作

整改结果:整改到位。

(三)关于南康区2022年至2023年农田水利资金专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28.关于应收未收农田(水田)灌溉用水水费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区水利局已聘请省水科院已编制《南康区经济作物供水成本核算报告》,下一步报区发改核定全区经济作物水价,由章江灌区服务中心从经济作物种植大户着手开展水费收缴工作,已阶段性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

问题29.关于未实现灌区骨干与田间分界点的全面用水计量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细化水权分配改革最新要求,区水利局已委托省水科院编制《大坪上洛灌区农业灌溉初始水权确权登记实施方案》,将上洛灌区划分为54个用水单元,已安装测控一体化闸8个、巴歇尔槽6个、管道测流2个、标准水尺15套,完善了大坪上洛灌区骨干与田间分界点或交水断面的全面计量用水,逐步推进全区灌区骨干与田间分界点或交水断面的全面计量用水,已阶段性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

问题30.关于未落实节水奖励办法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区水利局委托省水科院已完成《赣州市南康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与节水奖励办法》的修订完善,下一步将根据新办法积极落实节水奖励措施,已阶段性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

问题31.关于对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主体监管不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区水利局已新修订《赣州市南康区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考核办法》,下一步将按照新的考核办法对维养主体进行考核。

整改结果:整改到位。

问题32.关于不履行合同约定转包工程,并获取转包差价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区水利局一是10月23日已将实现的违法所得9.83万元上缴区财政。二是截止审计日,南康区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的维修养护工程尚有47.04万元未支付,在本次审计中,问题32、问题35(1)、问题36中需在后续工程款中扣除的金额合计为50.18万元,以及经核查其他应向水投追回款项1.38万元,总计51.56万元。应追回的金额已超过未付工程款项4.52万元,区水投公司应上缴水利局该笔款项,2024年12月16日已完成上缴。三是针对不履行合同约定转包工程获取转包差价问题,区水利局已立案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年12月16日,区水投公司已将罚款3.27万元上缴国库。四是区水利局将进一步加强本单位及下属单位项目建设管理,已于2024年8月30日印发《南康区水利项目建设规范手册》,进一步规范我区水利项目建设管理。

整改结果:整改到位。

问题33.关于未根据验收实际工程量结算的问题

1)多支付工程款。整改落实情况:区水利局已根据实际工程结算情况追回南康区横寨石孜垇灌区信息化建设项目4.4万元,并上缴区财政。

整改结果:整改到位。

2)多计算工程款。整改落实情况:南康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计量设施建设项目合同价为94.10万元,经核查后,2024年12月12日已按实际验收工程量更正验收结算价为91.76万元,目前累计已支付进度款26.68万元,今后将严格按照结算价格付款。

整改结果:整改到位。

问题34.关于挪用水利项目资金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区章惠渠水电站已按要求补齐挪用于发放职工工资的35.6万元。区水利局后续将加强对本单位和下属单位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按规定用途使用项目资金,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整改结果:整改到位。

问题35.关于对项目资金使用未进行有效监管的问题

1)未根据合同约定分项验收造成损失。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截止审计日,南康区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的维修养护工程尚有47.04万元未支付,在本次审计中,问题32、问题35(1)、问题36中需在后续工程款中扣除的金额合计为50.18万元,以及经核查其他应向水投追回款项1.38万元,总计51.56万元。应追回的金额已超过未付工程款项4.52万元,区水投公司应上缴水利局该笔款项,2024年12月16日已完成上缴。二是应由施工单位或相关责任人承担的费用2.63万元已于2024年8月23日上缴至区财政局。三是区水利局已新修订《赣州市南康区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考核办法》,将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考核办法开展项目管理。

整改结果:整改到位。

2)以不实的维修养护、验收等资料将施工单位责任造成的损失列入项目建设成本。

整改落实情况:应由施工单位或相关责任人承担的费用2.63万元已于2024年8月23日将上缴至区财政局。区水利局已新修订《赣州市南康区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考核办法》,将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考核办法开展项目管理。

整改结果:整改到位。

问题36.关于多计工程量多支付挖机二次吊运淤泥费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截止审计日,南康区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的维修养护工程尚有47.04万元未支付,在本次审计中,问题32、问题35(1)、问题36中需在后续工程款中扣除的金额合计为50.18万元,以及经核查其他应向水投追回款项1.38万元,总计51.56万元。应追回的金额已超过未付工程款项4.52万元,区水投公司应上缴水利局该笔款项,2024年12月16日已完成上缴。

整改结果:整改到位。

问题37.关于往来款未及时清理及决算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区水利局按照本次审计的要求,已召开审计整改会议专项调度,并组织相关人员对该工程款193.06万元进行调账处理,今后将加强对往来款项的管理,及时做好清理工作。

整改结果:整改到位。

问题38.关于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未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及时确认资产价值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区章江灌区服务中心账务已于2024年9月按规定将“在建工程”科目挂账7项,借方余额3784.96万元转入公共基础设施-水利基础设施-灌溉工程。

整改结果:整改到位。

从整改情况看,大部分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少部分问题由于需一定时间和程序,或受客观因素和外部环境影响等,一时难以整改到位,仍在继续推进,有关部门和单位已制定后续整改计划和措施。下一步,区政府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严格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要求,继续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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