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横市镇稿背村河堤整治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横市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横市镇稿背村河堤整治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发[2016]18号、《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条例》(江西省人民政府令251号)和康府办字[2019]1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该项目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规划要求实施横市镇稿背村河堤整治项目(项目代码:2112-360703-04-01-839917)。
二、建设地点:横市镇稿背村。
三、建设内容和规模:挖一般土方约912.3立方米、回填河岸河滩约1187.8立方米、河道清淤约4459.84立方米;新建鹅卵石挡土墙约202.99立方米、溢流水坝基础约130.9立方米、溢流水坝约37.6立方米、踏步浆砌石基础约23.5立方米、天然河石护岸约91个及绿化等。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77.5万元,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
五、招标组织形式与方式:自行组织、不采用招标方式。
六、项目建设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
七、请项目所在地及行业主管部门区水利局加强监管。
八、请据此做好项目相关审批手续。
九、此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一年。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