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区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
实施细则》解读材料
区发改委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府字〔2022〕14号)和《赣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市府字〔2022〕26号)文件精神,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大力度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我委组织各相关部门起草形成《南康区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送审稿)。文稿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二、起草过程及征求意见情况
结合上级文件精神和我区各部门职责,分发至各相关单位,各相关单位按要求制定职能范围内的实施细则,区发改委在部门提报的基础上进行了总结提炼。
(一)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实施细则,由区税务局、区人社局、赣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康办事处、区国资办、区金融服务中心等部门起草制定。
(二)餐饮住宿、批发零售业纾困扶持措施实施细则,由区商务局、区城管局(区自来水公司)等部门起草制定。
(三)文化旅游业纾困扶持措施实施细则,由区文广新旅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等部门起草制定。
(四)交通物流业纾困扶持措施实施细则,由区税务局、区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起草制定。
(五)工业纾困扶持措施实施细则,由区税务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等部门起草制定。
(六)农业纾困扶持措施实施细则,由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等部门起草制定。
三、文稿主要内容概述
在《南康区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送审稿)文件中,实施细则涉及6个方面,共32条。
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实施细则9条,包括:加大增值税优惠力度;加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力度;减免“房土两税”;扩大“六税两费”减征范围;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实施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减负稳岗政策;缓缴住房公积金;减免租金;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餐饮住宿、批发零售业纾困扶持措施实施细则6条,包括:餐饮、零售等企业核酸检测补贴;引导鼓励外卖平台企业,帮扶疫情下陷入经营困难的中小商户;不停水、不停气,免收在疫情影响期间产生的欠费违约金;发放消费券,支持餐饮企业做特色、提规模,免收参展企业展位费;在电商平台开设旗舰店奖励;会展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补助。
文化旅游业纾困扶持措施实施细则3条,包括: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文旅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推动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开展研学活动,支持和鼓励疗休养。
交通物流业纾困扶持措施实施细则4条,包括:铁路航空企业暂停预缴增值税公共交通免增值税;交通运输、商贸物流、邮政快递、外卖配送企业核酸检测补贴;落实农村客运保障政策,加快政策补贴拨付;支持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鼓励减免疫情期间租金等费用。
工业纾困扶持措施实施细则7条,包括:增值税留抵退税扩围至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降低工业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中小企业专业化发展;鼓励制造业大型企业将中小企业纳入产业链、供应链体系,推行政企圆桌会议;政府采购项目预留中小企业份额;落实国家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
农业纾困扶持措施实施细则3条,包括:落实猪肉储备收储任务;水稻机械化育秧中心建设单位奖补;果园轨道运输机生产企业纾困解难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