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发改党组字〔2023〕4号
关于调整南康区发改委机关干部工作分工的通知
委机关各股室、发展改革事务服务中心:
根据工作需要,经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采用团队分工合作方式,现就委机关工作人员分工调整如下:
第一团队:蔡 菲(生态文明与农经环资节能股负责人)、张清华、凌伦飞,协助郭笑副主任分管工作;
第二团队:曾丽芳(发展改革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朱彦(社会发展综合股负责人)、陈艺明、叶 璐、曾慧莹,协助朱美容副主任分管工作;
第三团队:李居宸(固定资产投资股<工业交通能源和高技术股>负责人)、肖启明、张 莉、曾庆鹏、刘冬娣,协助袁保康副主任分管工作;
综合团队:黄莉(发展改革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唐玉红(国民经济综合规划与价格监测股负责人)、李日兰,协助黄丹同志分管工作;
物价团队:钟宏正(价格监测认定中心主任)、曾静萍、李 凤、陈哲铃、廖 燕、郭 月,协助曾玉平同志分管工作;
人防团队:蒙金平(人防工程保障中心主任)、严冬梅、胡声平、张妤、姚秀卉、邓群亮、明帮霖、蒙媛媛、刘强,协助曾玉平同志分管工作;
办公室团队:邓红英(秘书股<行政审批法规体改股>负责人)、方宣文、黄 康、刘莉梅、刘晓丽、严 彦,协助朱美容副主任分管工作;
窗口工作人员:叶 璐、曾慧莹。
各分管副主任进行团队内分工,做到既分工又合作,以便达到迅速锻炼成长干部,又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发改事业取得更大的进步和发展。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