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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南康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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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南康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

部门预算草案编制说

一、部门主要职责

赣州市南康区发改委是主管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协调工作的区政府(区委)组成部门,加挂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工作办公室牌子,主要职责是:

一)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二)负责监测全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研究全区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全区价格监测;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要问题,调节经济运行。

三)负责汇总分析全区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全区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五)承担规划全区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中央、省、市、区级财政性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按规定权限审批、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审查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核定工程概算,控制投资规模;负责全区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区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全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全区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落实好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的产业政策、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和负面清单。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专项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七)推进全区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护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八)组织拟订全区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安排以工代赈资金,组织实施以工代赈项目;承担生态文明建设统筹协调职责;负责全区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地区经济协作工作。

九) 承担全区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参与编制外贸进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全区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

(十)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全区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一)起草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地方性规章草案;指导和协调全区招标投标工作。

(十二)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三)推进能源消费结构调整,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关于能源方面的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成品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行业管理、组织实施有关能源行业标准,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按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负责监测分析能源工业运行,提出能源经济运行综合调控目标;依法管理供电营业区划分工作,负责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协调处理电网运行中的问题,负责能源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等工作;督促供电企业落实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实施的停供电措施;协调供电企业参与有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电力保障工作。按规定对成品油进行管理(不含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牵头开展对外能源合作,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等政策,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建议。

  (十四)管理和协调区重点工程建设工作;对项目开发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检查;管理和协调区项目开发的指导、督促、检查、考核工作;组织、协调全区节能监察监测工作。

(十五)负责区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检查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区各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节能科学知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区本级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并按年度将节能规划确定的节能目标和指标分解落实到区本级公共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公布和调整全区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拟订公共机构节能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全区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会同有关部门责令违反《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公共机构限期改正;负责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和上下信息沟通、业务交流工作以及公共机构节能统计、监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公共机构节能考核评价办法,对公共机构实施年度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对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提出表彰和奖励建议。

(十六)负责对苏区振兴重大资金使用进行监管;承担全区创新创业统筹协调职责;负责权限内区级高速公路(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监督检查和补偿资金发放。

(十七)承担全区军民融合发展、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等工作的统筹协调职责。

(十八)负责区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节能有关工作。

(十九)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赣州市南康区发改委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是:   

1.开展重大课题调研、高质量编制“十四五”规划

根据工作安排,开展“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重大课题调研,为编制“十四五”规划纲要、各行业领域专项规划和重大决策出台打好基础;根据预算安排,为规划编制和调研咨询评估提供经费保障。

  2.积极向上争资争项争政策

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导向,提前做好项目策划、编报、储备入库工作,确保更多项目列入各级投资计划盘子,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地方专项债、省基建等投资,协调、指导项目单位做好企业债、项目融资等前期工作。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积极争取各类产业平台、研发机构认定和试点示范政策。

3.做好重大项目评估咨询,提高科学决策能力

根据项目前期工作要求,对重大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工艺技术的科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评估论证,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节点难疑问题,确保重大项目实施决策科学绩效优良。

4.强化业务监管,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开展投资项目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公共机构节能等业务培训,提升各责任单位业务人员工作能力;按“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三、部门基本情况

赣州市南康区发改委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区发改委机关。编制数24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参公编制0人、全额事业编制13人、差额事业编制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42人,其中:在职人数24人,包括行政人员11人、参公人员0人、全额事业13人、差额事业0人、自收自支事业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8人。在校学生0人,其中:中等专业学校0人、初中0人、高中0人。

四、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赣州市南康区发改委收入预算总额为222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18.08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50.29%,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上年结转结余1105.22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49.71%。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赣州市南康区发改委支出预算总额为2223.3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118.0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0.29%,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83.3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58.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8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包括基本建设项目支出0元、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7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75.5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8.38%;社会保障和就业27.1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22%;医疗卫生支出15.3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69%。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赣州市南康区发改委财政补助支出预算1118.0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0.29%,具体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75.59万元,占财政补助支出的96.20%;社会保障和就业27.12万元,占财政补助支出的2.43%;卫生健康支出15.37万元,占财政补助支出的1.37%。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1年赣州市南康区发改委无政府性基金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赣州市南康区发改委本级及1个所属预算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90.42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8.38万元,下降16.89%。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赣州市南康区发改委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2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7万元;信息网络购建2万元,专用设备购置3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底,我单位无车辆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赣州市南康区发改委部门所属各单位绩效目标设置如下,

1.双创中心聘用人员经费:确保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发放;

2.项目前期经费:为争资争项及经济发展提供了丰富的项目资源,助推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

3.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经费:保障全区节能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发放节能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

4.公工资共机构节能创建工作经费:确保我区节能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全市公共节能考核中名类前茅;

5.光伏工作经费:维持光伏工作正常运转和后勤资源保障

6.价格听证和检测工作经费:协助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价格鉴定,为其办案提供价格参考;做好收费管理工作,对《江西省定价目录》内项目做好成本监审、价格听证、制定价格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价格依据;对关系国际民生商品价格做好预警监测工作。

五、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赣州市南康区财政局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7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减5万元,主要原因是:因疫情情况,减少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7万元,比上年减5万元,主要原因是:保持三公经费预算不超去年预算。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单位暂无计划购置公务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我单位未保留公务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