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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南康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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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南康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赣州市南康区发改委是主管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协调工作的区政府(区委)组成部门,加挂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工作办公室牌子,主要职责是:

一)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二)负责监测全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研究全区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全区价格监测;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要问题,调节经济运行。

三)负责汇总分析全区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全区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五)承担规划全区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中央、省、市、区级财政性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按规定权限审批、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审查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核定工程概算,控制投资规模;负责全区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区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全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全区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落实好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的产业政策、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和负面清单。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专项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七)推进全区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护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八)组织拟订全区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安排以工代赈资金,组织实施以工代赈项目;承担生态文明建设统筹协调职责;负责全区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地区经济协作工作。

九) 承担全区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参与编制外贸进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全区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

(十)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全区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一)起草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地方性规章草案;指导和协调全区招标投标工作。

(十二)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三)推进能源消费结构调整,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关于能源方面的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成品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行业管理、组织实施有关能源行业标准,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按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负责监测分析能源工业运行,提出能源经济运行综合调控目标;依法管理供电营业区划分工作,负责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协调处理电网运行中的问题,负责能源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等工作;督促供电企业落实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实施的停供电措施;协调供电企业参与有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电力保障工作。按规定对成品油进行管理(不含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牵头开展对外能源合作,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等政策,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建议。

  (十四)管理和协调区重点工程建设工作;对项目开发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检查;管理和协调区项目开发的指导、督促、检查、考核工作;组织、协调全区节能监察监测工作。

(十五)负责区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检查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区各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节能科学知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区本级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并按年度将节能规划确定的节能目标和指标分解落实到区本级公共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公布和调整全区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拟订公共机构节能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全区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会同有关部门责令违反《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公共机构限期改正;负责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和上下信息沟通、业务交流工作以及公共机构节能统计、监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公共机构节能考核评价办法,对公共机构实施年度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对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提出表彰和奖励建议。

(十六)负责对苏区振兴重大资金使用进行监管;承担全区创新创业统筹协调职责;负责权限内区级高速公路(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监督检查和补偿资金发放。

(十七)承担全区军民融合发展、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等工作的统筹协调职责。

(十八)负责区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节能有关工作。

(十九)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赣州市南康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主要工作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市党代会、区党代会、区“两会”精神,聚焦“三大战略、八大行动”,全面融入大湾区、加快建设新南康,抢抓新机遇,开创新局面,争创新业绩。重点从以下方面抓好落实:

(一)围绕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努力在提高投资效益稳增长上有更大作为。一是强化项目谋划。积极加强与市级层面对接联络,及时跟进市级层面进展,建立我区“八大行动”协调机制。同时,加强项目谋划储备,目前,已谋划储备2022年项目102个,总投资1179.42亿元,年度投资481.86亿元。下一步将加强项目论证,分轻重缓急安排项目。对存在用地指标缺口、征地拆迁问题的项目,督促相关部门及早介入,争取早日开工。二是狠抓项目建设。围绕项目建设年度目标,强化项目跟踪服务,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扎实推进项目建设。加快开展“揭榜挂帅”专项行动,常态化推进项目专班工作开展。三是强化争资争项。重点对国家、省、市重大战略部署和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研判,加强项目储备,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加强与省、市发改委沟通衔接,完善项目审批手续,切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提高申报效率。

(二)围绕增强经济发展动力活力,努力在全面深化改革促创新上有更大作为。一是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围绕重点领域改革、主导产业发展、重大战略实施、重要政策走向等热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高调研质量,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加强对经济运行的监测调度,不断提高经济运行季度、年度分析报告的质量和针对性,及时研究提出前瞻性、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意见举措。二是着力提升创新能力。积极申报省级企业研究中心和省、市“双创”示范基地,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全面完成开发区扩区调区前期工作,争取明年获批。探索建立区本级科创型企业培育库,建立长效化激励、引导机制,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积极申报各级各类科技研发创新平台(机构)认定。三是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对标大湾区营商环境,推动我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5个重点领域178项任务清单落地见效开展优化营商环境领域调研,把握我区营商环境具体问题,有针对性进行优化提升。围绕我区在2021年度省营商环境评价中走在省、市前列的总体目标,指导各部门精心准备好2021年度营商环境指标的佐证资料及典型经验材料。

(三)围绕统筹做好各项职能工作,努力在全面提升创特色上有更大作为。一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区人民政府与长江生态环保、三峡新能源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加快合作项目可研编制等前期工作,确保项目早日开工。加快建立全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打造特色亮点工作。逐步建立全区碳达峰工作体系。对照赣州市碳达峰行动方案,在工业、服务业和交通运输业等方面降低能耗强度和总量,积极落实全市能耗“双控”目标任务。继续开展企业节能工作,对存量“两高”项目推进企业节能技改,强企业能耗管控;对增量“两高”项目,严把项目备案与能耗评估关口。二是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围绕租赁和商贸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等服务业重点行业,深入摸排达到入规标准的服务业企业,积极做好服务业企业入规入统工作。组织开展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龙头企业申报工作,指导家居小镇、南康跨境电商产业园等申报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指导2-3家龙头企业申报现代服务业龙头企业,全力推动服务业集聚区和龙头企业成为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三是稳控价格保障民生。继续做好价格监测及保供稳价工作,释放积极信号,平抑市场价格,确保市场物价水平不出现大的波动。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指导,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确保国家“双减”政策落到实处。加强对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的监管工作。继续抓好涉纪、涉刑、涉税价格认定等工作,加快价格认定存量案件录入工作。


三、部门基本情况

赣州市南康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发改委本级设下列内设机构:秘书股(行政审批法规体改股)、国民经济综合规划与价格监测股 、固定资产投资股(工业交通能源和高技术股)、社会发展综合股、生态文明与农经环资节能股。

本部门编制数26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参公编制0人、全额事业编制12人、差额事业编制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44人,其中:在职人数26人,包括行政人员14人、参公人员0人、全额事业12人、差额事业0人、自收自支事业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1人。在校学生0人,其中:中等专业学校0人、初中0人、高中0人。

四、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赣州市南康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收入预算总额为3495.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20.29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40.33%,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02.21万元,增长196.96%,;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增长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175.52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5.02%,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5.52万元,增长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赣州市南康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支出预算总额为3495.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72.51万元,增长57.2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上年结余的上级补助资金,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75.2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87%,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44.2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4万元;项目支出3220.5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2.13%,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0.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6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26万元、资本性支出15万元、其他相关支出2465.35万元、基本建设项目支出0万元、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38.4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4%;社会保障和就业27.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79%;医疗卫生支出19.2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55%;节能环保支出144.3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1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56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4.8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0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73%。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赣州市南康区发展财政补助支出预算3320.2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4.98%,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72.51万元,增长57.24%,主要原因是增加去年结转未支付上级资金及光伏运维专项资金预算,具体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62.9万元,占财政补助支出的41.05%;社会保障和就业27.8万元,占财政补助支出的0.84%;卫生健康支出19.24万元、占财政补助支出的0.58%;节能环保支出144.3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3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56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7.1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0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03%。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赣州市南康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无政府性基金(若无政府性基金收支),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2年赣州市南康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赣州市南康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及1个所属预算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110.56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0.14万元,增长22.27%主要原因是2022年增加了人员编制数9名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底,我单位无车辆

(九)xx项目情况说明

2022年赣州市南康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无项目情况说明。

五、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赣州市南康区财政局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7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公务接待费7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保持三公经费预算不超去年预算。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单位暂无计划购置公务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我单位未保留公务车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0.《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1.《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南康区发改委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赣州市南康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整体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