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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南康区发改委2018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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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南康区发改委2018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我委对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进行了总结,形成年度报告,在南康区政务信息网发改委年度报告专栏公开,政务信息公开联系人:张慧敏,联系电话:6605100。

一、概述

(一)组织领导情况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的编辑、发布、上传工作,从而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情况、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并按照《南康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有关规定,施行严格的信息公开程序和审批制度。信息公开实行预先审核制度,对所公开的内容必须经过事前审核,由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才能进行网上公开,确保了公开信息的安全和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情况

2018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760条,累计公开更新3632条。对主动公开时效性强的信息,在信息形成之时即刻发布,其他信息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予以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我委的公开政府信息涉及全区发改系统的主要政务动态、工作动态信息、法规公文、人事信息、财经信息、统计数据、行政执法、重大项目、行政审批类公文、公示公告等。

(三)信息公开形式

通过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信息,为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完整有效,我委设专人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定期补充更新。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数量

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在网站及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公开申请方式(网站、邮箱、传真等),同时设专人接收申请和特别办理通道,确保及时收取和回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可通过网上、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递交《南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信息公开。截止2018年12月31日,收到5起依法公开信息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年度内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委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年度内受理5起上级主管部门转办的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事项5起,已依据相关规定答复处理,未发生提起行政诉讼的事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委信息公开主要是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需要更深一步拓展信息发布渠道,挖掘信息资源,为深化机关效能建设,提升创业服务水平,创建最优发展环境作出新成绩。

我委狠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地促进其他各项工作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存在着网站部分栏目建设仍不够完善、个别信息更新慢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技能培训和学习,在工作中不断摸索,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