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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考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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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各继续教育基地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58号)、《中共赣州市委关于贯彻落实<2018-2022年江西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实施意见》(赣市发〔20194号)规定,结合赣州市委召开“2020年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大调研协商会暨同心圆智库调研成果汇报会精神,赣州市人社局决定开展2021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现就开展我区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考试对象

全区各专业系列高、中、初级及暂未取得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含康养、出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不在此列)。

二、培训内容

(一)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与服务;

(二)公共机构节能;

(三)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

(四)消防法律法规及消防知识等列入继续教育培训的内容。

三、培训、考试方式

采取网络培训、个人自学和线上考试(核)验收的形式进行培训、考试。我区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区人社局统一部署、统一组织。网络培训可采取电脑登录网站和手机app客户端两种方式进行。网络培训网站名称为赣州继续教育培训网(网址:http://gz.ylxue.net/),安卓端可在网站首页最下方扫描二维码下载赣州专技”app安装后进行学习,IOS端可在苹果商店搜索赣州专技”app下载安装后进行学习。后台系统管理按行政权限实施分级管理,我区后台系统管理由区人社局负责。

四、网络培训、考试操作流程

(一)录入《学员报名表》电子版中相关信息

各有关单位统计并梳理好本单位参训人员(包括编制在本单位的借出人员)相关信息并录入《学员报名表》电子版。请各单位注意一点区外调入的专业技术人员,如在原单位已参加过本年度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不允许在我区重复报名考试,其合格证由原单位所属县(市、区)人社部门颁发。

表格电子版分为教科体系统、卫健系统、其它系统三种,请各单位按所属系统下载相应表格并根据表格要求进行信息录入(不能更改表格的任何属性!),文件名格式:(单位简称)学员报名表.xlsx。录入完成后打印纸质版一份,由各单位参训人员在本人信息栏后面签字确认信息,纸质版表格单位留存备查。表格电子版请进入相关邮箱的收件箱中进行下载(nkqzgbggyx@163.com,密码为nkqzgbggyx123)。

(二)《学员报名表》电子版上报

1.教科体系统各单位的报名表由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负责汇总打包上报区人社局专技股。

2.卫健系统各单位的报名表由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负责汇总打包上报区人社局专技股。

3.其它系统各单位的报名表由各单位(有主管部门的以主管部门)汇总打包直接上报区人社局专技股。

上报邮箱为nkqzgb@163.com,邮件主题要以(单位简称)学员报名表格式注明。请各有关单位1010日之前上报完成,逾期将视为本年度无参训人员。

(三)导入学员报名表数据并缴费注册

区人社局专技股将上报的《学员报名表》电子版传送给网站后台工作人员,由其将报名表数据导入培训系统。区人社局为参训人员缴费注册,培训网站审核后开通账号,参训人员即可进行培训。具体开通时间请等待通知。

(四)参加网上培训、考试

收到通知的人员可任选一种方式进行培训,用户名为本人的身份证号码,登录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

完成规定培训内容中的电子书学习任务获得相应全部50学习学分,并完成培训内容所对应的全部习题练习(含错题订正)获得相应全部50练习学分,即完成100学分后视为网上培训合格。网上培训合格后必须参加线上考试(开卷考试),有三次考试机会,若三次考试均未合格,则视为未完成本年度公需科目继续教育任务。请各单位经办人员告诉参训人员在考试时务必要认真仔细,确保全部题目答完后再提交!考试合格后即为全部合格,按规定将颁发合格证书。网上培训、考试截止时间为20211231日。如遇网上培训相关事项可咨询客服热线(400-8898-316)或网站人工客服。

五、验收、登记备案、发证

(一)培训验收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学习要求和内容,对培训学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届时,区人社局专技股将对各单位开展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学习情况进行抽查验收。

(二)登记备案

按照《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考核管理办法》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的培训学习并登记学时。对在网上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我局会按规定程序在网络后台下载《培训、考试合格人员名单》。我局专技股核定培训、考试合格人员后,将其成绩记载到继续教育学习档案,并返回一份合格人员名单给单位留存。对未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发放合格证书、不予登记备案。

(三)打印发证

合格证书全市统一编号、统一备案、统一印制。根据《培训、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会制作并打印合格证书。证书验印的要求、具体办理时间和地点请等待通知。

六、经费保障

根据赣财综〔201534号文件中关于继续教育培训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统筹安排的精神,我区所需培训、考试经费由区财政安排的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事业经费保障。

七、培训要求

(一)严密组织。按照统一部署、统一管理、统一科目、统一标准的要求,各单位思想站位要高,要全力协作,稳步推进,主动担当作为,不推诿扯皮,切实肩负起继续教育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责任,要确保专业技术人员不漏训、不漏考,特别是在部署安排学习培训时要明确本单位的责任人、责任领导,一级对一级负责,杜绝出现因机构改革人事变动后导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培训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狠抓落实。根据上级相关部门要求,参训结果将作为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职务晋升、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公需科目是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度继续教育的必修内容,对于不参加培训学习、或未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或考试不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要严格按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年度绩效考核要求的文件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手段伪造合格证书。

(三)严明纪律。本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及考试费用由区人社局负责,不向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各单位不得借此次培训名义列支其它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个人收取培训费用,要严守培训的各项工作纪律。

赣州市南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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