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加强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监管和使用,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53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区实际,区人社局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的通知》(康治欠办发〔2022〕1号)文件,具体内容和工作要求如下:
一是规范专用账户的开立和撤销。要求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并在人社部门实行备案管理,规范专用账户销户程序。
二是规范专用账户的使用和管理。工程建设单位按要求每月及时足额拨付人工费用,施工单位每月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经办银行规范经办网点备案管理,每月做好农民工工资代发及欠薪预警。
三是加强专用账户的监督。人社部门及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专用账户的监督,对未按要求落实专用账户管理制度的,要加大监督执法和行政处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