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充实赣州国际陆港干部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赣州国际陆港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尊重人才、选拔人才、严格程序,确保招聘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本次计划招聘11人,分配至管委会各部门工作,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遵守各项纪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0月以后出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5.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三)笔试加分条件
1.取得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加5分、中级工程师/二级建造师加2分,按其取得最高等级加分,不重复加分。
2.中共党员加1分。
本次公开招聘委托赣州市南康区人才交流和技能培训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按照个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聘用资格。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一)报名
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2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
南康区金融中心2号楼11楼(赣州市南康区人才交流和技能培训有限公司),可搜索公司名称直接导航,咨询电话:0797-6609669
3.报名需携带资料:
(1)《赣州国际陆港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报名表》2份(见附件2,粘贴本人近期正面一寸彩照);
(2)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1份(须现场校验原件);
(3)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1份(须现场校验原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
(4)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3张(不含《报名表》中的照片);
(5)加分条件要求相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材料由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开具;
(6)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明材料。
4.其他事项:
(1)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2)报考人员对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考试不设开考比例,对无人报考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
公开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60%,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试卷由第三方出具,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不指定教材,主要测试报考人员适应职位应具备的知识水平和基本能力,试卷卷面分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成功报名的考生请于2023年10月21日(8: 30-17:00)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10月22日。
笔试地点:南康区,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前对入闱面试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加面试,因资格审查未通过而产生的缺额,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分数高分者优先,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70分以下者取消入闱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体检结束后,组织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主要考察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方面情况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递补:考察和体检阶段,出现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体检不合格、考察未通过等情形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出现空缺时,按照总分分数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四)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人才交流和技能培训”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选。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保障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