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赣州市南康区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子文案》(康乡振领字〔2023〕2号)之《南康区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就业帮扶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经企业自主申报、乡镇审核,并经区人社部门复核,2023年11月共有3家企业符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条件,补贴金额13500元。补贴标准为:吸纳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按照脱贫人口每人1500元、监测对象每人2000元的标准。现将有关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有异议,可向南康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1日至11月27日,为期7天。
举报电话:0797-6619528。
赣州市南康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