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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忘记认证将影响待遇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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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康区所有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超期未进行社保待遇资格认证,社保信息系统将会自动停发社保待遇。停发待遇人员在完成认证后的次月恢复待遇发放。

社保待遇资格认证以领取待遇人员最近的认证时间起算,往后递延365作为一个认证周期。一年内可多次认证,每一次认证后都会重新开始计算、并向后递延365形成1个新的认证周期。

为确保本人待遇正常发放,请全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在认证周期内及时主动进行认证,“江西人社”APP南康人社”微信公众号、支付宝“赣服通”等渠道均可认证。

社保经办机构对临近待遇资格认证周期人员提供手机短信提醒认证服务,请注意查收,及时认证

在认证过程中,请注意认证结果提示,遇到任何问题,可拨打以下咨询电话:南康区社保中心0797-6615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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