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提高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在基层成长成才,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我省202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字〔2022〕41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乡村振兴局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基层就业公共服务专岗招录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2〕321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基层就业公共服务专岗人员2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尊重人才,选拔人才,严格程序,确保招聘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二、招录计划
全区计划招录26名“基层就业公共服务专岗”(以下简称就业专岗)工作人员(其中蓉江街道3名,东山街道、唐江镇、龙岭镇、龙华镇、赤土畲族乡各2名,其余13个乡镇各1名)。
就业专岗原则上安排在乡(镇、街道)、村(社区),面向农村基层群众从事公共就业、劳动力资源数据监测、社会保险、乡村振兴、财政等相关公共服务工作。
三、招录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就业专岗招聘对象为35岁以下(1988年4月1日以后出生)的赣州籍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遵守各项纪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5.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录委托赣州市南康区人才交流和技能培训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按照个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条件不符者,即取消资格。
五、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25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
报名地点:南康区金融中心2号楼11楼(赣州市南康区人才交流和技能培训有限公司),可搜索公司名称直接导航。
(二)报名材料:
1.《赣州市南康区2022年基层就业公共服务专岗报名表》2份(见附件1);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
3.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
5.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6.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明材料。
(三)注意事项
1.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2.报考人员对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考试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试卷由第三方出具,试卷卷面分100分,笔试时限为120分钟。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应考时须带好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等必需品,不得携带计算器和通讯工具等电子产品。
1.领取准考证:成功报名的考生请于2023年4月27日8:30-17:30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笔试。
2.笔试时间及地点:2023年4月29日,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不指定教材,主要测试报考人员适应职位应具备的知识水平和基本能力。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 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前对入闱面试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加面试,因资格审查未通过而产生的缺额,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未达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低于50分者不予进入面试)。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拟聘职位匹配的专业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100分。
(三)计分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分数高分者优先,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60分以下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考察。体检结束后,组织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重点考察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三)递补。考察和体检阶段,出现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体检不合格、考察未通过等情形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出现空缺的,按照分数高低依次进行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3次。
(四)公示。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南康人社”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公开选岗后由区人社局向有关乡(镇、街道)开具介绍信。
八、聘用人员管理与薪酬待遇
(一)聘用人员管理
区人社局(区就业中心)负责招录实施和人员安排,建立岗位实名制台账,实施用人管理、业务管理和绩效考核;
区乡村振兴局负责指导协调乡(镇、街道)及行政村(社区)的就业帮扶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充实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力量,提高乡村振兴管理水平;
区财政局负责就业专岗人员相关待遇资金的筹集、拨付和监管;
乡(镇、街道)负责配合区人社局(区就业中心)开展专岗人员的日常业务考核及用人管理工作。
此次招聘基层公共服务专岗人员为临聘人员,服务期限3年,在岗期间,与区人社局(区就业中心)签订用工协议或劳动合同,由区人社部门与所在乡(镇、街道)政府共同考核,考核分各占50%,考核等次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考核等次与年终绩效发放挂钩,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予以清退。
(二)待遇保障
就业专岗工作人员服务期间基本工资2800元/月(含社会保险费、医保费)、绩效考核津贴500元/月,基本工资由区就业中心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绩效考核津贴按年度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就业专岗工作人员服务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三)岗前培训
区人社局(区就业中心)牵头实施岗前培训,时间1天,培训内容包括:理想信念教育、有关就业创业和乡村振兴等方面政策、我区基层工作现状。
九、监督、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0797-6605416
咨询电话:0797-6609669
本公告由赣州市南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2.赣州市南康区2022年公开招聘基层就业公共服务专岗人员职位表
赣州市南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