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财经信息

赣州市南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

访问量:


   

第一部分赣州市南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赣州市南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赣州市南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赣州市南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赣州市南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主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政策法规,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二)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全区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工作,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岗位聘用、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全区随军随调家属安置工作。

(三)贯彻国家、省、市绩效管理政策,拟订区直(驻区)单位绩效管理有关制度和方案,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全区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对以区委、区政府名义表彰奖励的项目和对象进行审核;会同有关部门推荐评选省、市表彰项目人选。

(四)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落实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配合组织部门统筹协调并做好由人社部门负责的人才工作,具体做好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等相关工作。

(五)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工资制度改革和工资福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落实全区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建立全区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六)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保持全区就业形势的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相关工作,贯彻实施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有效配置。

(七)统筹建立覆盖全区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社会保障相关政策措施,贯彻执行上级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九)统筹落实上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开展国家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案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十)配合应急管理部门研究制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奖惩体系,将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研究提出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负责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培训机构。

(十一)督促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依据职业病诊断结果,做好职业病人的社会保障工作。负责指导生产经营单位用工管理,检查督促劳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明确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结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将安全防护技能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负责工伤认定、组织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指导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落实工伤待遇,负责劳动保护方面的争议仲裁工作。监督生产经营单位遵守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休息休假制度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培训机构。

(十二)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赣州市南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局本级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小计83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21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45人,差额补助事业编制人数17人。实有人数小计78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79人,行政在职人数18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44人,差额补助事业在职人数17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17人,退职人员0人,遗属人数1人。

第二部分赣州市南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

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赣州市南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情况

2023赣州市南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6136.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5633.11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054.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15.55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比上年增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比上年增加0;其他收入35081.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4317.5万元。

)支出预算情况

2023赣州市南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支出预算总额为支出预算总额为36136.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5633.11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42.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1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75.4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4.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6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54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5638.2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6.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247.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10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6634.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7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772.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0.2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361.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4927.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59.54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3.44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赣州市南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054.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15.5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0.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42.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1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75.4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4.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6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12.3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20.7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6.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5.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赣州市南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赣州市南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

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197.21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339.91万元,下降6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赣州市南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政府采购支付金额均为2022年已备案政府采购金额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部门共有车辆0,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3年赣州市南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金额36136.36万元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2023年预算安排并进一步改善管理、完善政策。

2023年赣州市南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安排项目8个,项目预算金额合计35297.08万元本部门所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均由部门所属单位在各自单位预算中分别公开,本内容公开部门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3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承担了全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征收、动用、退还工作

2)立项依据:相关文件政策

3)实施主体:南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实施方案: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征收、动用、退还。

5)实施周期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3490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项目≥100个

质量指标: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质量认真审核

时效指标: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时效及时有效

成本指标:当年预计征缴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8000万

社会效益指标:保障农民工支付预防机制更加完善、妥善有效化解劳动争议;打击企业经营者恶意欠薪、违法欠薪行为,进一步提升单位、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水平,促进全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可持续影响指标:提供良好履职基础,服务社会发展能力。满意度指标: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满意度≥90%

二、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赣州市南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9.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暂无因公出国(境)工作安排。

公务接待费19.5万元,比上年增加6.5万元,主要原因是:接受上级考核、督查,兄弟单位交流增多,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来人接待实行领导审批、业务对口接待、限制陪人、控制标准等用餐制度。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暂无计划购置公务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我单位未保留公务车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赣州市南康区人社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