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内容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降幅标准50%。
二、政策实施期限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考虑到疫情仍然存在,部分企业压力可能较大,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今年4月底到期后,将再延长1年至2022年4月30日。具体文件待下发。
三、政策服务对象
企业、个体工商户
四、申请条件
失业和工伤保险参保企业、个体工商户
五、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的证件原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对公银行账户;
3、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4、填写《办理网上服务大厅登录账号申请书》和《社会保险登记表》;
5、参保单位经办人身份证。
六、申请办理流程及办结时限
前台受理→后台审核→登记参保→录入系统,1个工作日内办结
七、申报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区市民服务中心四楼工伤保险窗口、二楼失业保险窗口,联系电话:6622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