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对全区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对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依法履行教育工作职责,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保障教育经费投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育发展环境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对全区教育发展的热点,难点及教育工作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对全区实施素质教育等进行督导,评估、检查;负责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办学行为的督导评估。
办公室地址:南康区益民路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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