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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中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讲课能力测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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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25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25〕9号)和赣州市教育局、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关于做好2025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赣市教人字〔2025〕5号)精神,现将我区2025年中小学副高级职称评审增设讲课能力测试(以下简称“测试”)环节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测试对象

1.南康区2025年申报中小学副高级职称(含乡村中小学副高级)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以下简称为“申报教师”)。

2.申报并通过中小学副高级教师职称(足球学校专项)资格审查且已推荐参加全市评审的人员(具体名单详见赣州市教育局官方网站)。

二、测试时间

2025年11月2日(星期日)

三、测试地点

南康区第六中学静雅楼和庆同楼(地址:赣州市南康区东山街道泰康东大道93号)

特别提醒:推荐参加全市中小学副高级教师职称(足球学校专项)的评审人员讲课能力测试,纳入章贡区统一组织实施,具体见章贡区教体局微信公众号。

四、测试形式

测试采用试讲(无生模拟课堂)的形式进行,各申报教师按职称系统内申报的学段学科进行试讲,不得更改学段学科。每位申报教师试讲时间为15分钟,备课30分钟。具体流程为:

1.进入休息室。申报教师于上午7:40凭身份证、准考证进入休息室,并将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器材、手表(手环)、带有标识性的衣服、饰品、书籍资料等各类物品放在指定存放处;上午8:00之前未到者按缺考处理。工作人员对应考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凡发现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测试资格和成绩,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进入候考室。上午8:00申报教师仅携带测试准考证、身份证、笔经安检后到对应候考室,按要求组织现场抽签,确定测试顺序、试讲内容代号等。在候试过程中,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与候考室外的任何人员联系、交谈,不得随意出入候试室,如有特殊情况,需及时向候试室工作人员报告,否则取消测试资格。

3.进入备课室。上午8:30申报教师按照抽签顺序在工作人员带领下进入备课室,由本地本学科抽签号1号申报教师开启试讲题目,备课时间30分钟,教材或内容、备课草稿纸均由考务办提供,申报教师不得携带任何书籍资料及其他违规物品进入备课室,进入备课室后在未完成测试之前,原则上不得离开规定区域(包括但不限于上厕所等情况),否则均以舞弊论处。

4.进入测试室。上午9:00申报教师可携带备课草稿和笔,由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测试室,申报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评委透露本人的姓名及身份的相关信息,违者测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5.测试。申报教师在测试室根据所备的题目进行试讲,试讲时间在15分钟以内。

6.确认成绩。申报教师试讲结束后,将备课草稿交与测试室监督联络员,并由工作人员引领到休息室等候宣布成绩。等候期间必须保持安静,不得与外界联系。宣布测试成绩后,申报教师在测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后,领取自己的物品离开考点,不得在测试考场附近逗留、议论或大声喧哗,也不能返回候考室、备课室等考试区域。

7.成绩应用。测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记分,满分为100分。测试设综合评委组,每个测试室由7名评委评分当场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成绩为考生的测试原始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为降低不同测试考场对考试成绩的影响,以区为单位对本区所有考场申报教师进行分数修正,申报教师最终成绩为按修正系数计算后的成绩。计算公式为:最终测试成绩=测试原始得分×全区各考场所有申报教师平均分/本测试考场所有申报教师平均分(计算时去除畸低分50分以下,畸高分90分及以上)。申报教师应记住自己的原始得分,修正后的得分不再对外公布,我区将采取适当方式及时公布各考场修正系数。测试最终得分低于60分的,予以一票否决,不参加本年度业绩评审;测试最终得分60分(含)以上的申报教师,其测试最终得分(百分制)按40%占比计入评审总分。即:职称评审综合得分=讲课能力测试最终得分(百分制)×40%+业绩评审最终得分(百分制)×60%。

五、使用教材

本次试讲使用教材为赣州市中小学幼儿园使用教材,各学段学科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

试讲的具体内容:由我区每个学段学科最先开始试讲的申报教师从指定教材中确定的30个题本(详见附件2)内现场随机抽取。

六、其它事项

1.请申报教师于10月29日下午5:00前到区教体局504室领取测试准考证。

2.资格审查贯穿于评审工作的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无效信息、虚假无效证件的考生,取消其评审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试须知》,并严格遵照《考试须知》参加测试。

4.请各位申报人员按时参加测试,逾期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休息室作自动弃权处理。

5.本次测试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按程序取消测试资格和测试成绩,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组织实施

本次考试工作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组织,南康区教育体育局、南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实施,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咨询电话:区教体局人事股  0797-6646561。


附件:

1.赣州市南康区2025年中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讲课能力测试教材公示目录


2.赣州市南康区2025年中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讲课能力测试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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