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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依据 南康区2020年春季学生资助政策(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办理对象及范围 补助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寄宿的在籍贫困家庭学生。 补助标准:(1)普通义务教育学校:小学1000元/生/学年,初中1250元/生/学年;(2)特殊教育学校(含义务教育学校在校住宿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小学1200元/生/学年,初中1450元/生/学年;(3)建档立卡贫困寄宿生在此基础上增加500元/生/学年。办理条件 申办材料 办理程序 办理时限 收费标准 承办机构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联系方式 0797-6792306监督电话 网上咨询 网上办理 状态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