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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认定)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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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认定)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清单
序号 办理行政事项的行政机关 行政事项名称 行政事项类别 证明事项名称 出具证明的单位 备注
1 赣州市南康区教育科技体育局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 行政许可 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或者证明材料 工作单位、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应届毕业生毕业学校 从2019年起,认定教师资格者无需提供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或者证明材料,实行个人承诺;由我局主动与公安机关对接核实思想品德情况。
2 赣州市南康区教育科技体育局 高级中学和中等职
业学校教师资格及
中等职业学校实习
指导教师资格认定
行政许可 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或者证明材料 工作单位、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应届毕业生毕业学校 由赣州市教育局负责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