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区教育科技体育局 > 年度报告

2018年赣州市南康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访问量:

2018年赣州市南康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11日至20181231日止。本报告通过区政府信息网公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区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赣州市南康区益民路10号;邮编:341400;联系电话:6646380)。

一、概述
    一年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开展创新服务活动为切入点,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业作风,促进依法行政,不断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努力确保公众对教育工作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呈现出稳步推进、逐步规范、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组织领导情况

区教育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调整健全了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化领导小组。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由专人负责具体工作。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及制定、落实相关配套措施情况,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始终遵循依法依规,按章办事的原则,不断建立各项公开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一开始就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先后制定了《南康区教育局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南康区教育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工作制度,也逐级细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三)学习、宣传和培训等方面情况

通过集体学习,大力学习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在办公室营造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学习、工作氛围,全面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人员的电子政务知识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按照“主动公开信息”、“免予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三种类型进行了全面梳理。公开的政务信息主要有:一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决策结果和运行情况;二是与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三是机构和人事,包括机关内设机构、人事任免、招考、录用等信息;四是其他信息。重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建设,形成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全年累计上传各类政务信息157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8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由兼职人员承担,因无专职人员有时会使信息发布时效性差,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上报工作滞后,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更新不够及时。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不平衡,具体承办人员缺乏系统学习,工作人员岗位调整造成工作衔接不够紧密。三是教育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从实用性角度有待进一步贴近民生、服务群众,方便群众查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目前,全社会对生态建设和保护高度关注,加之信息传播方式的深刻变革,社会公众对林业政务信息公开的需求不断提升,需要进一步加大林业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畅通信息公开渠道,规范信息发布和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林业信息服务水平。2019年,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按照
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有关要求,统筹协调、突出重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设置,改进依申请公开的流程,通过开设回应关切专栏等多种形式,加强与群众之间的信息互动,提升群众对政府的信任感和满意度。
    
二是提高责任意识。认真落实《条例》,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原则,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完善制度和程序,加大教育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做好科学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期盼。
    
三是加强教育宣传。继续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学习与培训,把握信息公开的特点和规律,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真正认识到信息公开是势在必行的大事,突出教育工作重点,增强信息公开实效,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快速、高效、便民。
    
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继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和组织,严格执行督查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信息时效性、规范性、完善性和连续性等情况的督促检查,并对督查结果及时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