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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赣州市南康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概况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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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赣州市南康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信息:

大队长:张晓峰

教导员:徐毅

办公地点: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泰康东大道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797-6632024

传真号码:0797-6632024

电子邮箱:nkjjdd@163.com

一、负责全市城乡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维护交通秩序,指挥疏导交通。

二、依法处理本市辖区内国道、省道、县乡道路发生的各类交通事故。

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负责查处辖区内发生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四、负责辖区内机动车辆管理,根据上级公安交管部门的授权,负责对部分机动车进行安全检验,核发牌证及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五、负责辖区内机动车驾驶人管理,根据上级公安交管部门的授权,负责对部分驾驶人进行教育训练、考核和发证等工作。

六、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七、参与城市道路建设和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开展交通安全科学研究工作。

八、完成上级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室

办公地点: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泰康东大道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负责人:黎业飞

联系电话0797-6632024

一、做好各类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递、归档工作,起草大队文件、情况汇报、请示报告、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综合性材料。

二、总结工作经验,及时收集、反馈信息,做好上传 下达和材料的打印、发送工作。

三、制定政治、业务学习计划,组织做好民警训练、考核工作。

四、安排大队值班备勤;协调内设机构之间的联系与配合;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回复人大提案、政协建议;管理、调配公务车辆和驾驶员。

五、负责大队固定资产的管理、办理人队民警职工计划生育工作和文明创建工作。

六、做好大队各种会议会务、日常来客接待、后勤保障和民警的工资福利工作。

七、负责大队文书档案的收集、归档、查阅和保管;编撰大队交通管理大事记。

八、维护机关院内良好的工作秩序,做好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九、完成大队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政工科:

办公地点: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泰康东大道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负责人:蒋兴洪

联系电话:0797-6639693


   一、在大从领导下,认真抓好大队党务工作和人事管理,协助大队领导搞好民警的考核、任用、培训、调配、奖惩等各项工作。
   二、及时掌握、了解民警的思想动态,主动做好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
   三、协助抓好大队共青团队伍建设,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
   四、协助大队领导抓好大队计划生育和妇女工作。
   五、负责大队民警的职务晋升、警衔晋升、工资晋级等有关材料的报批工作
   六、协助大队领导抓好(总)支部的组织建设,认真做好党员的考察、培养、教育和发展工作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宣教科:

办公地点: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泰康东大道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负责人:刘颖

一、根据大队年度工作安排,制定年度宣教工作计划。

二、围绕大队的中心工作和专项整治,积极与有关部门协作、筹划、开展各类宣传活动。

三、利用各种新闻媒体,报道或公布交通安全动态,宣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介绍驾驶人管理及车辆管理业务知识。

四、利用各种宣传渠道,报道交警系统的工作动态和先进经验,讴歌模范先进人物,树立交警的良好形象。

五、负责交通安全图文、音像宣传品在县内的制作发行。

六、负责县内重、特大交通事故或事件的现场拍摄及资料收集。

七、负责《交通管理简报》的编印、分发工作。

八、负责大队对外宣传稿件的修改、初审。

九、负责完成其他工作任务。




财务科

办公地点: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泰康东大道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负责人:邓华

联系电话0797-6633534

   一、在大队领导下,负责全大队所有经济活动的核算,管理和监督工作。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江西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财务管理制办法》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大队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并抓好落实

   三、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收支计划,对计划的执行情况按季检查、分析,及时向领导提出增收节支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四、按时编制、及时报送会计报表、统计报表和有关会计资料

   五、在国家政策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积极组织各项收入,以保障交通管理事业的需要。

   六、按照量入为出,勤政廉洁的原则,严格控制全大队的各科室开支

   七、科室工作变动按规定进行离任审计。

   八、积极配合财政、审计、物价、主程办、税务等经济管理、监督部门




交通秩序科

办公地点: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泰康东大道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负责人:胡声伟

联系电话0797-6639692

一、负责指导全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了解和掌握全秩序工作情况;

二、负责草拟全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的有关文件、文案,并负责相关数据统报工作;

三、负责调查研究全道路交通状况,综合分析评估,及时有效地拟定相关的管理措施;

四、深入辖区中队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和了解交通秩序管理的变化规律,组织开展全性的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

    五、完成大队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督察中队

办公地点: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泰康东大道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负责人:王天元

联系电话0797-6632079


   一、依据《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督导检查大队重要的警务部署、措施、活动的组织实施情况;
   二、督导检查大队民辅警遵守警容风纪及各项制度、纪律的执行情况;负责对大队民辅警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三、定期通报大队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及大队民辅警违反工作作风、工作纪律的情况;
   四、协助大队党总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五、负责处理大队信访事项的受理、调查、核实和回复;
   六、负责大队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息中心

办公地点: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泰康东大道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7:00-14:00,下午14:00-21:00

负责人:曹开乐

联系电话0797-6798122


    一、为深入推进公安机关信息化警务(勤务)工作,根据《全省公安机关深化信息化警务(勤务)工作机制改革工作方案》,《江西省公安机关信息化警务(勤务)核心岗位工作规定》等相关规定,规范信息化警务(勤务)核心岗位设置及工作制度,制定本工作作规定。

   二、核心岗位是公安机关全天候勤务模式单位位中24小时作业于网上平台和业务系统的岗位。

   三、核心岗位实施定岗定人、专岗专人模式。

   四、加强核心岗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核核心岗位民警必须熟练掌握岗位的专业技能,获得与职责任务充分匹配的信息化平台及专业技术手段的授权。核心岗位的民警必须相对固定,专业从事核心岗位的工作。

   五、核心岗位实行双重管理模式。上级公安机关

业务警种应加强纵向业务指导、技术支持、情报报互通;本级公安机关要加强核心岗位横向融通、快速合成、扁平指挥,着力构建纵向贯通一体化、横向融通合成化的工作机制。

   六、南康公安交管大队核心岗位设置协调处置岗和信息研判岗两个核心岗位

   七、切实加强核心岗位民警的日常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及时调整调离不适岗民警。

   八、实行核心岗位人员报备制。每周核心岗位勤务安排,须提前三日通过勤务报备管理系统进行报备。

   九、督察中队要加强对本规范贯彻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落实、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大问题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十、加强核心岗位的综合保障。确保警力、人向核心岗位倾斜,提升装备、后勤保障力度,实现最优资源配置。

   十一、从事核心岗位民警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提高安全保密意识,严防发生失泄密事件。





事故处理中队

办公地点: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蓝天加油站旁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负责人:刘剑明

联系电话0797-6633789

一、负责辖区内道路交通事故的受案、立案(银坑中队、黄麟中队辖区除外)工作。

二、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在规定时间内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三、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车辆、财产损失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

四、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查、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当事人。

五、负责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侦破工作。

六、对符合条件的交通事故,依法进行调解;按职责做好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处工作。

七、对道路以外发生的车辆交通事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处理。

八、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交通安全宣传,交通安全检查和整治,事故多发路段排查等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车管科

办公地点: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金融中心3楼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负责人:彭友秀

联系电话0797-6634789


一、负责审核各类机动车注册登记资料及机动车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负责各类车辆改型的审批、报批工作。

二、负责监督、检查机动车驾驶人培训单位,保证机动车驾驶人的培训质量。

三、负责对辖区“五小车辆”学员的学科考试。

四、负责建立和管理机动车、驾驶人档案,办理机动车、驾驶人异动手续的审批、报批工作。

五、负责驾驶人的培训、机动车的年度检验工作。

六、负责车辆更新、报废、改型的变更手续,收缴报废机动车辆牌证,公告注销超过规定使用年限和自然灭失的机动车。

七、负责上报机动车、驾驶人业务的各类业务报表。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延时时间:中午12:00-14:3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

   单位名称及服务大厅地址:

   1、区交管大队车管业务大厅

   地址:南康区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公安交管业务大厅

   预约电话:0797-6634789

   2、区交管大队巡逻一中队

   地址:北门岭中石化加油站旁

   预约电话:0797-6639691

   3、区交管大队唐江中队

   地址:唐江镇邮政红绿灯通达汽修厂门口

   预约电话:0797-6661445




巡逻中队

一、加强路面巡逻备勤,熟知管辖路段的道路、车辆、人员流量等情况,对发生在辖区公路的各类案件及时予以处置。

二、维护辖区公路交通秩序,指挥疏导交通,纠正和查处交通违法。

三、加强与刑侦治安的横向联系,共同预防和打击公路上发生的违法犯罪活动。

四、协助堵截犯罪嫌疑人和作为犯罪工具的机动车辆及肇事逃逸车辆,查询在逃的犯罪嫌疑人。

五、负责辖区公路沿线的交通安全宣传,搞好交通安全村(社区)建设,做好“五进”工作。

六、依法查处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行为。

七、接受群众的报警与求助。

八、完成上级布置的道路警卫及其他任务。


城区中队

一、维护管辖区的交通秩序,预防减少交通事故,确保道路的畅通,安全有序。

二、负责城区各主要路口的站岗值勤,平峰期程度要街道的巡逻检查,纠处交通违法行为。

三、负责保护交通事故现场和疏导交通,对轻微事故进行调解。

四、负责辖区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真正深入到学校、社区、企业、单位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五、负责辖区的交通安全保卫工作,确保警卫对象顺利通行。

六、完成大队布置的其他工作。


中队工作

一、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政策、法令和规定,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二、负责辖区路面监控、道路警卫、疏导交通等巡逻执勤职责,及时查纠交通违法行为,减少事故隐患。

三、负责辖区一般以下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和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现场保护、交通疏导工作。

四、负责辖区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依法佃理两轮摩托车牌证和驾驶证。

五、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增强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群众自我保护能力。

六、负责对本辖区单位、厂矿、企业交通安全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七、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接受群众的报警与求助。

八、完成大队布置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