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市区二中队副队长 黄剑锋:(轻型厢式货车)车辆却无相应的道路运输证、运输通行证、车辆也沒悬挂危运标志牌灯等,且行驶证显示车辆为非营业车辆,没有我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行驶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之规定,同时将其它违法事实移交至当地交通综合执法大队。
南康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市区二中队副队长 黄剑锋:(轻型厢式货车)车辆却无相应的道路运输证、运输通行证、车辆也沒悬挂危运标志牌灯等,且行驶证显示车辆为非营业车辆,没有我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行驶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之规定,同时将其它违法事实移交至当地交通综合执法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