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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区2020年贫困户扶贫政策宣传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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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区2020年贫困户扶贫政策宣传单

一、产业扶贫政策

(一)贫困户滞销农产品补助。(1)蔬菜、中药材等经济作物(1亩以上):350元/亩;(2)甜柚脐橙等水果类(100公斤以上):甜柚4元/公斤、脐橙6元/公斤;(3)禽类(20羽以上):鸡鸭鹅鸽等5元/羽;(4)四大家鱼(水面1亩以上):200元/亩;(5)蜂蜜(30公斤以上):20元/公斤;(6)兔子(10只以上):5元/只;(7)竹鼠:30元/只。

贫困户农产品滞销受损农产品补助每户最高限额2500元,竹鼠因列入禁养野生动物品种,贫困户损失补助不设限额。

(二)贫困户发展产业奖补政策。(1)粮油作物:700元/亩;(2)鸡、鸭、鹅、鸽10羽以上:13元/羽;(3)兔子10只以上:30元/只;(4)猪、羊:500元/头;(5)肉牛:700元/头;(6)四大家鱼:500元/亩;(7)甲鱼、泥鳅、黄鳝、小龙虾、稻吓综合种养等:1000元/亩;(8)蜜蜂:400元/箱;(9)果业:新建1200元/亩,抚育800元/亩;(10)油茶:新种1000元/亩,抚育、低改600元/亩。

农业产业种养类奖补每户不得超过8000元。

(三)贫困户土地流转奖补。耕地流转400元/亩,山地流转100元/亩。

(四)贫困户购置农机奖补。单机2万元以内,单户享受最多3台套且同一品目只能1台,补贴总额不超过1.5万元/户。奖补标准为按购置农机具价格的50%再减去国家农机补贴即为奖补金额。(即:补贴金额=购机价格÷2-国家农机补贴)

(五)隆木乡肉牛产业、4个深度贫困村特色产业等专项奖补。(1)隆木乡境内肉牛产业:第一头800元,第二头1000元,第三头1500元,第四头2000元,隆木乡肉牛限额5000元/户;(2)隆木乡新村村特色养殖产业:30元/只,每户10只以上,新村村贫困户肉牛和特色养殖合计限额5000元/户;(3)坪市乡李岭村油茶产业:抚育、低改1000元/亩,最高限额5000元/户;(4)大坪乡上洛村特色水产产业:3000元/亩,最高限额5000元/户;(5)麻双乡花潭村中药村产业:2000元/亩,最高限额5000元/户。

专项奖补品种不得与种养产业奖补品种重复享受

(六)贫困户发展甜柚(脐橙)奖补。(1)向贫困户免费提供脱毒种苗,先买后补,按6元/株的标准据实补助;(2)建设假植网棚补助,按照20元/㎡标准据实补助。

(七)搬迁户流转土地、发展设施农业专项奖补。(1)土地流转(流入),耕地400元/亩,山地100元/亩,每户最高限额10000元;(2)新建茯苓、草莓、火龙果、葡萄等设施农业奖补2000元/亩,面积控制在5亩以内,每户最高限额10000元;(3)其它中药材奖补1000元/亩,面积控制在5亩以内,每户最高限额5000元;(4)新种灵芝多年生大包奖补30元/包,1年生小包奖补10元/包,大包控制在300包,小包控制在900包,每户最高限额9000元;(5)购置农产品初加工设备,按购机总价的50%奖补,每户限1台,最高限额10000元;(6)特种养殖设施(甲鱼、泥鳅、黄鳝等),奖补50元/㎡,面积控制在200㎡,每户最高限额10000元。

(八)电商产业扶贫政策。扶持残疾贫困人参与电商创业就业的给予每人每月500元的生活补贴。

二、就业扶贫政策

(一)外出务工交通费补贴。贫困劳动力到外省务工的给予500元/人·年交通补贴,到省内跨县(市、区)务工的给予300元/人·年交通补贴;对深度贫困村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到外省务工的,可给予600元/人·年交通补贴,到省内跨县(市、区)务工的给予400元/人·年交通补贴;对贫困劳动力到纳入了南康经开区、区工信局、区家促局等部门管理的工业园区、工业小区、家具集聚区内企业务工,以及到经区农业农村局认定的农业基地务工的,按区内务工600元/人·年的标准给予交通补贴。

(二)就业技能培训:对按规定要求参加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贫困劳动力给予500元/人的一次性求职补贴和30元/天的生活补贴。

(三)创业补贴:对在我区行政区域内创办企业且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贫困人口、在我区行政区域内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且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毕业生, 可按规定享受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三、健康扶贫政策

(一)“四道医疗保障线”政策。(1)政府筹资为全区所有城乡贫困人口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四道医疗保障线”保障范围;(2)在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3)基本医疗保险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一、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5000元,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部分报销比例为65%,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封顶线全面取消。

(二)专项救助政策。(1)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住院费用经“四道医疗保障线”报销后因特殊情况比例不足90%的,由健康扶贫专项救助资金给予补助,补助后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2)对经认定为长期卧病在床需要长期护理、照料的失能病人(脑瘫、中风、植物人、截瘫、脑外伤后遗症、肌肉萎缩等),由健康扶贫专项救助资金按每位患者每年3000元的标准给予护理补助;(3)对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经“四道医疗保障线”报销后,个人年度自付费用累计超过1万元的,由健康扶贫专项救助资金对超过1万元的部分再补助50%。(4)对贫困人口因特殊情况无力承担医疗费用,不适用医保政策,需个人自付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健康扶贫专项救助资金对贫困人口住院医疗总费用补助到90%。

(三)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1)对0—8岁需长年康复治疗的贫困家庭脑瘫儿童,按实际支出补助康复治疗费,每月补助不超过3000元/人,每人每年补助不超过10个月;(2)对0—8岁需长年康复训练的贫困家庭聋哑、自闭症、智障儿童,按实际支出补助康复训练费,每月补助不超过1800元/人,每人每年补助不超过10个月。

四、住房保障扶贫政策

(一)D级危房应予以拆除重建。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每户补助不低于2.2万元;低保户每户补助不低于2万元,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中的贫困残疾人家庭,每户再补助不低于0.2万元;贫困边缘户每户补助1.5万元。

(二)C级危房应予以维修加固,拆除新建的不予安排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每户补助不低于0.5万元,贫困边缘户每户补助0.35万元。

五、教育扶贫政策

(一)学前教育资助。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幼儿1500元/生/学年,普通贫困家庭幼儿1000元/生/学年。

(二)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普通义务教育学校:小学1000元/生/学年,初中1250元/生/学年;特殊教育学校(含义务教育学校在校住宿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小学1200元/生/学年,初中1450元/生/学年;建档立卡贫困寄宿生在此基础上增加500元/生/学年。

(三)义务教育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500元/生/学年、初中625元/生/学年。

(四)普通高中国家免学费。800元/生/学年(第四中学540元/生/学年)。

(五)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2000元/生/学年(根据贫困程度分1500元/生/学年、2000元/生/学年、2500元/生/学年3个档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2500元/生/学年。

(六)中职教育免学费。电子工业学校850元/生/学年;南康中等专业学校2018年升为普通中专,中专学生分专业免除学费,农林、师范类专业1600元/生/学年,财经类专业2000元/生/学年,工科类专业2500元/生/学年,工艺美术类专业3000元/生/学年,2018年秋季以前入学学生享受原标准850元/生/学年。

(七)中职教育国家助学金。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在籍一、二年级学生,标准为2000元/生/学年。

(八)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当年考取全日制普通高校(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并就读的家庭贫困学生,一次性资助6000元。

(九)高校入学交通补助。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新生,省内一次性500元、省外一次性1000元。

(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并被录取的南康籍家庭贫困学生,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最高贷款额度为8000元/生/学年,全日制研究生最高贷款额度为12000元/生/学年。

(十一)“雨露计划”补助。贫困户本人或子女接受中、高职院校(全日制)教育的,其在校学习期间(含顶岗实习期间),每人每学年补助3000元(每学期1500元)。从中职直接过渡到高职的学生,在享受中职补助政策的基础上,继续享受高职的相关补助政策;其他中职或高职学生,只享受3年相关补助政策。

六、兜底保障扶贫政策

(一)农村低保。全区农村低保分A、B、C三类,救助资金分470元/月·人、420元/月·人、350元/月·人、300元/月·人、260元/月·人五档。

(二)农村特困供养。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615元/月·人,农村集中供养特困人员615元/月·人,经区指定医疗机构认定的农村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每月915元。

(三)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2020年经认定的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护理费标准为1300元/月·人;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护理费标准为320元/月·人;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护理费标准为70元/月·人。

(四)残疾人救助。农村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70元/月·人,生活补贴60元/月·人,对残疾等级为一级的失能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在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基础上,再发放特别护理费100元/月·人。对剩余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16周岁以上有长期照料护理需求的重度失能残疾人发放居家照护补助600元/月·人。

七、农村安全饮水政策

(一)自来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免费安装自来水。

(二)自来水覆盖范围外建档立卡贫困户自行打井的进行政策补助,打深水井(直径0.8米)补助4000元/户、打压水井补助2000元/户。

八、有线电视(+宽带)光纤入户扶贫政策

对建档立卡的重度残疾人、纯低保户、五保户有线电视初装费(标准为350元/户)和两年收视费(360元/年)予以全免;对其它建档立卡贫困户按初装费全免、收视费120元/年收取。

九、扶贫小额信贷政策

(一)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贫困户,坚持“5万元以下、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财政贴息”等政策发放贷款。

(二)对到期贷款仍有发展农业产业资金需求的贫困户办理好贷款展期、借新还旧或续贷业务。

备注:政策明细、政策调整等均以相关文件为准。

赣州市南康区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监制

                            二0二0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