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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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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能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办区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地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区政府规章清理工作,编辑规章汇编的正式版本。负责组织翻译、审定区政府规章外文文本。承担区政府规章报送备案工作。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区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负责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等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下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负责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督查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人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六)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 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对外合作交流。承办涉港澳台的法律事务。

(七)负责本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八)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九)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内容,指导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机构为安全生产提供法律服务。协同有关部门督促监狱系统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承办区政府受理的安全生产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安全生产行政复议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南康区司法局内设办公室、政工室、依法行政指导股、社区矫正管理股、行政复议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律师、公证和司法鉴定工作股(区公职律师办公室),共计10个股室,以及南康公证处、南康区行政复议中心两个股级事业单位。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督办、政务公开、综合统计、保密、信访等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重要文稿的组织起草、公文审核和信息报送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本系统外事工作,协调对外法治交流与合作。承担网上巡查监督、收集汇总信息、应急处突指挥、建设互动机制、服务领导决策工作。指导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落实建设标准、经费保障和财务管理办法。指导、监督本系统中央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工作。负责全系统服装、警车等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

负责人姓名:熊旺圣,联系电话:0797-6612830,办公地址:南康区文化艺术中心D区3楼

(二)政工室。

负责指导全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负责思想政治、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警务管理、警务督察、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承担协助区管理司法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有关工作。指导、监督全系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指导、管理全系统干部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

负责人姓名:曹开权,联系电话:0797-6612830,办公地址:南康区文化艺术中心D区3楼

(三)依法行政指导股。

负责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 承办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以区政府名义签订的协议、合同、备忘录等法律文书和区政府对外协商、谈判重要文件的法律审核等工作。承办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备案审查工作。承办区合法性审查申请事项工作。

负责人姓名:郑晶梁,联系电话:0797-6612010,办公地址:南康区文化艺术中心D区3楼

(四)社区矫正管理股。

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局本级综治维稳工作。指导、督促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帮教安置工作。负责刑满释放重新违法犯罪调查研究工作。

负责人姓名:林伟,联系电话:0797-6616898,办公地址:南康区文化艺术中心D区1楼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

承办区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理和行政赔偿有关工作。负责承办由省政府裁决的区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的有关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工作。承担区政府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代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各地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协调部门之间行政执法中有关争议和问题。负责区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核发管理行政执法证件。

负责人姓名:郑晶梁,联系电话:0797-6612820,办公地址:南康区文化艺术中心D区3楼

(六)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地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 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地各部门各行 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社 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全系统宣传工作。组织新 闻发布工作。负责指导全系统舆论引导和舆情处置工作。

负责人姓名:肖乐康,联系电话:0797-6613593,办公地址:南康区文化艺术中心D区3楼

(七)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和区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有关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组织、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组织、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负责人姓名:林利南,联系电话:0797-6610106,办公地址:南康区文化艺术中心d区D楼

(八)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负责指导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局本级行政审批事项。

负责人姓名:叶茴,联系电话:0797-6612661,办公地址:南康区文化艺术中心E区38-40号

(九)律师、公证和司法鉴定工作股(区公职律师办公室)。

指导、监督全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外国及港澳台律师事务所驻赣州代表机构。负责区法律顾问团的日常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居法律 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承 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承办国家统一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材料的复审报批和证书的发放工作。负 责组织制定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指 导全区法学教育和本系统高等法律职业教育工作。指导、监督 公证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拟订全区公证工作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公证机构、公证员和公证业务等工作。编制全区公证名册并公告。制定全区司法鉴定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并实施国家司法鉴定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指导、监督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员工作。编制全区司法鉴定名册并公告。

负责人姓名:黄海燕,联系电话:0797-6626950,办公地址:南康区文化艺术中心d区3楼

(十)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

开展全面依法治区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建设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区政府规章编纂工作。负责拟定本系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承办全面依法治区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拟定全面依法治区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指导、监督各地各部门法治督查工作。接受各地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组织开展区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组织开展区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负责人姓名:肖乐康,联系电话:0797-6613593,办公地址:南康区文化艺术中心D区3楼

(十一)南康公证处。

宣传公证法律知识。依法办理各种公证事项,出具公证文书,调解公证事项的纠纷,提出公证建议。提供公证法律援助,对社会性活动进行公证监督等。

负责人姓名:肖志军,联系电话:0797-6644123,办公地址:南康区文化艺术中心D区一楼

(十二)南康区行政复议中心。

承担区本级行政复议工作等职责。同时组织办理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应诉事项。

负责人姓名:肖跃龙,联系电话:0797-6612879,办公地址:南康区文化艺术中心E区38-40号

机关党总支。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

三、其他

办公地址:赣州市南康区文化艺术中心D区1楼、3楼

负责人姓名:江香莲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797-6612830

电子邮箱:nksfj070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