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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及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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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南康区司法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南康区司法局是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责是拟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规定和规划,管理和指导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工作、法律顾问工作、公证工作、法律援助工作和司法鉴定工作,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区医患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编制数51人,行政编制51人,实有人数共有27人。在职人数27人,退休人员19人。

 

第二部分 南康区司法局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1021.5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324.71万元,较上年增长77%;本年收入合计696.85万元,较上年增长53%,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的开支增加以及工资增长。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总计1021.5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665.06万元,较上年增长74%,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的支出增加以及工资的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356.5万元,较上年增长38%,主要原因是法律援助及安置帮教的补助经费发放标准偏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81.06万元,决算数为665.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增发。

按功能分类科目分: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16.19万元,决算数为584.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

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384.55万元,较上年增长126%,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以及聘用人员工资的增加致工资支出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218.71万元,较上年增长55%,主要原因是法治宣传、创建文明城市、业务科室办案数量的增加导致经费开支变大;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1.14万元,较上年增长10%,主要原因是刑满释放人员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增加了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9.37万元,比2015年增加63.9万元,增长41%。主要原因是法治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精准法律援助活动宣传资料印刷费增加。

四、“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58万元,决算数为23.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上年下降13%,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26万元,决算数为13.2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上年下降16%。主要原因是公务招待费严格控制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3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32万元,决算数为10.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上年下降0.9%。主要原因是汽车运行维护费严格控制支出。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积极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严格按照财经法规和相关制度使用资金,加强资金绩效管理。

 

 

 

南康区司法局部门决算表(1).XLS